鮮花法律
① 開花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
法律分析:鮮花店在經營范圍上,花店可定位在以鮮花、盆花、乾花、工藝絹花、花器槐燃州、婚慶服務為主,根據當地情況可適當兼營其它配套商品和服務,以增高花店的綜合經濟效益。如果經濟實力有限,可採取資本運營的形式與花店業務相聯系的單位或個人合夥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鉛蔽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段和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② 路邊流動賣鮮花違法嗎
也是違法的啊除了「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一:其他的都是違法經營
《通知》指出陸槐,春節將至,為營造年節氣氛,市民對花卉盆栽的需求量增加,往年許多花卉、盆栽經營戶會將大量花卉盆栽運裂悉者至那大城區各主要街道、路口佔用公共區域(人行道、城市道路、廣場)設點擺賣,出現了佔道經營、花卉殘枝亂扔、交通擁堵等問題,對城市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影響。以上行為已違反了《城市市肆薯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海南省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儋州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為人民,希望廣大花卉、盆栽經營戶主動配合,自覺遵守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支持、理解、配合執法工作,積極為維護新春佳節期間我市城區內的良好秩序貢獻力量,共同維護好城市市容秩序,齊心營造良好城市環境和春節氛圍。
二:《通知》要求,一、嚴禁出店擺放花卉盆栽、設置花卉經營攤點。二、嚴禁佔用各主次街道人行道、機動車道、公共區域設置花市擺賣經營攤點、佔道擺放花卉盆栽。三、處罰措施。該通知發布之日起各花卉、盆栽經營戶應嚴格遵守上述要求,已存在上述行為的請立即自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將依照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暴力抗法等妨害公務者,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③ 教師收鮮花違法嗎
法律分析:教師節收鮮花是違規行為。教師收家長的禮是否為受賄,要看收受禮金後有沒有幫助家長謀取利益而定,如果只是家長想討好班主任的,不是受賄但屬於違規的行為。法律規定,要求老師要作風正派,廉潔奉公,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提倡不鼓勵教師節收受鮮花,其實本意是好的,是為了糾正不正之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第四條 教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處分:(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的;(二)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的;(三)在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管理、評價中不公平公正對待學生,產生明顯負面影響的;(四)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職務評審、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五)體罰學生的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六)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的;(七)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學生財物的;(八)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九)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十)其他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應當給予相應處分的。
④ 路邊流動賣鮮花違法嗎
【法律分析】
嚴格講是違法的。路邊擺攤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⑤ 八項規定鮮花是否可以報銷
法律分析:為公室買的花屬於正常的為公用品,不違反中央的八項規定,當然可以報銷。
法律依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一、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二、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三、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八、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⑥ 路邊流動賣鮮花違法嗎
【法律分析】:路邊擺攤違法1、首次擺攤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門會以教育為主,如該地可以擺攤,則提醒擺攤需要辦理的證件,催促馬上辦理,如不可以則予以說明2、數次被抓,並且沒有辦理相關營業執照,城管部門會教育、處罰並用的方針,針對不同情況罰款也不同。各地的處罰標准也不同。
【法律依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監督協調工作。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監督考核協調工作。城市、縣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管理執法工作。
⑦ 多人去燒烤店外獻花等行為,觸犯了什麼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這些人構成了侮辱罪,公然貶低他人的人格,破壞他人的名譽,情節較為嚴重的,要進行拘留,管制和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