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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花地調查

發布時間: 2023-09-02 22:22:54

❶ 水土保持分區

一、標准條款

1 分區任務

1.1 根據區內相似性和區間差異性原則,將規劃范圍劃分為若干個不同的類型區。

1.2 應以自然條件、自然資源、社會經濟情況、水土流失特點等因素為依據,研究確定不同類型區的生產發展方向和防治措施布局。

2 分區原則

2.1 同一類型區內,各地的自然條件、自然資源、社會經濟情況、水土流失特點應有明顯的相似性;不同類型區之間,其自然條件、自然資源、社會經濟情況、水土流失特點應有明顯的差異性。其相似性和差異性均應有定量的指標反映。

2.2 同一類型區內的生產發展方向(或土地利用方向)與防治措施布局應基本一致;不同類型區之間的生產發展方向與防治措施布局應有明顯的差異。

2. 3 應以影響水土流失和生產發展的主導因素作為劃分不同類型區的主要依據。不同情況下,主導因素應有所側重:

2. 3. 1 在自然條件中,對水土流失和生產發展起主導作用的因素應著重地貌、水文、氣象、土壤、植被等。在地貌因素中,應明確劃分山區、丘陵與平原 ( 地面坡度組成不同) ; 在水文、氣象因素中,應明確劃分多雨區與少雨區; 在土壤因素中,應明確劃分土類、岩石、沙地; 在植被因素中,應明確劃分林區、草原與無植被山丘。

2. 3. 2 在自然資源中,對水土流失和生產發展起主導作用的因素應著重土地資源、水資源、生物 ( 特別是植物) 資源、光熱資源和礦藏資源。並應明確劃分這五項資源的豐富區與貧乏區。

2. 3. 3 在社會經濟情況中,對水土流失和生產發展起主導作用的因素,應著重人口密度、人均土地、人均耕地、土地利用現狀、農村各業生產和群眾生活水平等。

2. 4 在堅持上述分區原則基礎上,應適當照顧行政分區的完整性; 同時每一類型區應集中連片,不應有 「飛地」或 「插花地」。

3 分區的主要內容

3. 1 各個類型區的界限、范圍、面積和行政區劃。

3. 2 各類型區的自然條件,著重說明以下因素:

3. 2. 1 地貌: 宏觀上說明各區的山地、丘陵、高原、平原、階地等不同地貌; 微觀上說明地面坡度組成、溝壑密度等定量指標。

3. 2. 2 水文: 說明各區的年均雨量、汛期雨量、降雨的年際分布與季節分布、暴雨情況、乾旱缺雨情況等。

3. 2. 3 氣象: 溫度、無霜期、風力、霜凍、冰雹等自然災害。

3. 2. 4 土壤: 說明各區的土類、岩石、沙地的分布、農業土壤的主要物理化學性質等。

3. 2. 5 植被: 說明各區的林地 ( 天然林與人工林) 、草地 ( 天然草地與人工草地) 分布情況、植被覆蓋度、主要樹種、草種等。

3. 3 各類型區的自然資源,著重說明以下因素:

3. 3. 1 土地資源: 各區的耕地、林地、牧草地、未利用土地等各類土地的總量、人均量、土地質量、生產能力。

3. 3. 2 水資源: 各區的地面水、地下水、總量、人均量、耕地平均量。

3. 3. 3 生物資源: 各區能提供用材、果品、葯用、編織、澱粉、調料、觀賞等用途的植物和有開發價值的動物。

3. 3. 4 光熱資源: 各區的日照數、輻射熱量、大於等於 10℃ 積溫。

3. 3. 5 礦藏資源: 各區的煤、鐵、銅、鋁、石油、天然氣等礦藏資源的分布、數量和開采情況。

3. 4 各類型區的社會經濟情況,著重說明以下因素:

3. 4. 1 各區人口、勞力、人均土地、人均耕地。

3. 4. 2 各區土地利用現狀、存在問題。

3. 4. 3 各區農村各業生產情況、經驗和問題。

3. 4. 4 各區群眾生活水平、人均糧食、人均收入、人畜飲水和燃料、飼料、肥料供需情況。

3. 5 各類型區的水土流失特點,應著重說明以下方面:

3. 5. 1 各區水土流失主要形式 ( 溝蝕、面蝕、重力侵蝕、風力侵蝕) 、侵蝕強度 ( 按侵蝕模數定量指標) 、分布情況。

3. 5. 2 各區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包括對當地農村生產、群眾生活的危害和對下游淤積水庫、河道、造成洪澇災害等危害。

3. 5. 3 各區水土流失成因: 包括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 ( 不合理的土地利用、開發建設不注意保持水土,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等) 。

3. 6 各類型區的生產發展方向與防治措施布局,應著重說明以下方面:

3. 6. 1 各區的生產發展方向,具體表現為土地利用區劃,提出各區農林牧副漁業用地和其他用地的位置和面積比例。

3. 6. 2 各區的防治措施布局: 根據各類土地上不同的水土流失形式與強度,有針對性地提出主要防治措施及其配置特點,並簡述其依據。

4 分區的方法步驟

4. 1 進行水土保持綜合調查,應根據調查結果劃定各類型區的界限,分別調查各區的自然條件、自然資源、社會經濟情況、水土流失特點和水土保持現狀等。

4. 2 應將調查中收集的有關專業的分區成果 ( 包括農業、林業、畜牧、水利、自然地理、土壤侵蝕等分區成果) 作為水土保持分區的重要依據之一。

4. 3 在上述調查中,除進行各類型區的面上普查外,還應在每一類型區內選一有代表性的典型小流域 ( 面積 20 ~50 km2) 進行詳查,將普查與詳查情況點面結合,互相驗證。

4. 4 根據上述調查情況,結合區域性經濟發展與流域性開發治理,研究提出不同類型區的生產發展方向與防治措施布局。

4. 5 整理分區成果。按 5. 3 規定的內容,編寫水土保持分區報告,並附有關圖表。分區成果應作為大面積水土保持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可以獨立運用。

5 分區的分級要求

5. 1 根據規劃范圍分區可分為: 國家級、大流域級 ( 以上兩級都跨省) 和省級、地區級、縣級等五個層次,各級的精度要求不同。省級及以上層次的分區著重宏觀戰略,相對的粗略些;地區級及以下層次的分區應能具體指導實施,要求精度較高些。在國家級和省級分區中屬同一類型區的,在地區級和縣級分區中可能還需再劃分為兩個以上的類型區。

5. 2 根據影響因素可分為: 一級分區 ( 類型區) 、二級分區 ( 亞區) 、三級分區 ( 小區) 。在省以上大面積分區中,當一級分區不能滿足工作需要時,應考慮二、三級分區。

5. 2. 1 一級分區應以第一主導因素為依據,二、三級分區以相對次要的其他因素為依據。

5. 2. 2 多數情況下以地貌為第一主導因素,一級分區分山地、丘陵、高原、平原等; 二、三級分區則以微地貌、地面組成物質、降雨、植被、氣候、耕墾指數等相對次要的因素為依據。

5. 2. 3 如一級分區為山地,二級分區根據海拔高度不同可分高山、中山、低山; 如一級分區為丘陵,二級分區根據地面坡度不同可分緩坡丘陵、陡坡丘陵等。

5. 3 在同一類型區 ( 一級區) 內不同的二、三級區,其生產發展方向與防治措施布局在基本相近的基礎上,還應有某些具體差異。

6 分區的命名

6. 1 區命名的目的是反映不同類型區的特點和應採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在規劃與實施中能更好地指導工作。命名的組成有二因素、三因素、四因素三類,不同層次的分區,應分別採用以下不同的命名。

6. 2 二因素命名,由地理位置和各區地貌和土質特點二因素組成,一般適用於省及省以上層次的分區。如在全國水土保持工作分區中,有東北黑土區、西北黃土區、南方紅壤丘陵區等。

6. 3 三因素命名,在上述二因素基礎上,再加侵蝕強度,共三因素組成,一般適用於省以下較低層次的區劃。如某省或某地區的水土保持分區中,有北部紅壤丘陵嚴重侵蝕區、南部沖積平原輕度侵蝕區等。

6.4 四因素命名,在上述三因素基礎上,再加防治方案,共四因素組成,一般適用於省級以下層次的分區。如北部紅壤丘陵嚴重侵蝕坡溝兼治區、南部沖積平原輕度侵蝕護岸保灘區等。

7 分區成果

7.1 水土保持分區報告:闡明分區依據、各區特點、分區分級和命名。

7.2 水土保持分區圖:反映各區位置,范圍和分區分級。

一級分區線比二級分區線粗一倍,二級分區線比三級分區線粗一倍。

二、理解與實施

水土保持類型區的劃分是分區開展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礎,是總體規劃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驟和組成部分。此節就水土保持分區的任務、原則、主要內容、方法步驟、分級要求和命名都進行了詳細說明規定。新舊標准對比如下:

(1)首先將原標準的「水土保持區劃」改為「水土保持分區」,這節中原標准提到的「區劃」在新標准中都相應的改為「分區」,目的是與新標准規劃總則中提到的保持一致。

(2)將原標准「區劃的任務」改為「分區的任務」,其內容新標準的5.1.1和5.1.2與原標准對應項內容對比,5.1.1內容換成了新的,完全替換掉了原標准5.1.1的內容,5.1.2內容是原標準的一部分,沒必要贅述的部分被刪除。

(3)原標准5.2.3.1「對水土流失和生產發展起主導作用的因素著重地形、降雨、土壤(地面組成物質)」被改為「對水土流失和生產發展起主導作用的因素應著重地貌、水文、氣象、土壤、植被等」。此處自然條件因素與水土保持綜合調查4.3.1提到的保持一致,改後的用詞更加准確,如地貌是地表面高低起伏的狀態。按其自然形態可分為高原、山地、丘陵、平原、盆地等。地貌、地形這兩個概念在使用上常有區別,如地形圖一般指比例尺大於1∶100萬著重反映地表形態的普通地圖,而地貌圖則是一種主要反映地貌形態———成因或某一地貌要素的專題地圖。在測繪工作中,地形是地表起伏和地物的總稱。可見此處「地貌」代替「地形」更加合理。「降雨」改為「水文、氣象」范圍變大,符合實際情況,用詞准確。

(4)原標准5.3.2.1~5.3.2.5的內容是對自然條件中有關因素的說明,在新標准中內容基本不變,因素名稱有所改變,將「地形」改為「地貌」、「降雨」改為「水文」、「地面組成物質」改為「土壤」以及「其他農業氣象」改為「氣象」,並且說明順序也進行了調整,這些內容及順序的改變,與新標准5.2.3.1提到的因素「地貌、水文、氣象、土壤、植被」一一對應。

(5)原標准5.3.3.1中的「農地、林地、草地、荒地等」在新標准中改為「耕地、林地、牧草地、未利用土地等」改後的用詞更加規范合理。我國在1984年發布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技術規程》中制訂了《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及含義》,對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及含義作了明確規定,按土地利用的綜合性差異劃分大類,然後按單一性差異逐級細分。如按土地用途分為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居民點及工礦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和未利用土地8個一級大類,再根據利用特點等細分二級地類。

(6)原標准5.3.5和5.3.6在新標准中內容上都補充「應著重說明以下方面」:這樣使說明內容更為明確,也與前幾項說明方式相一致,使讀者容易讀懂內容。

(7)原標准5.5.1中「高層次」、「低層次」在新標准5.5.1中更加完整,相應的變為「省級及以上高層次」、「地區級及以下低層次」,通過補充,使層次分明,一目瞭然。

三、示例

以下所舉示例分別是省級、地區級和縣級,示例一顯示的省級,屬於省級及以上高層次的水土保持分區,示例二和三顯示的是地區級和縣級,屬於地區級以下較低層次的水土保持分區;前兩個分區命名都採用二因素組成,由地理位置和各區地貌和土質特點組成,第三個分區命名採用四因素命名,由地理位置和各區地貌和土質特點,加侵蝕強度,再加防治方案組成,詳細內容如下。

示例一:《浙江省水土保持規劃(1999~2010年)》中的水土保持分區

按照全國土壤侵蝕類型分區,浙江省屬於水力侵蝕為主的類型區南方丘陵紅壤區。根據全省的自然地理狀況、社會經濟情況、水土流失現狀與發展趨勢,將全省劃分為浙中浙南丘陵山地區、浙北平原丘陵區、浙東沿海島嶼區三個類型區。

1.浙中浙南丘陵山地區

以莫干山以西,會稽山、四明山一線以南的全省大部分地區,包括金華市、衢州市、麗水市所屬縣(市、區)和長興、安吉、臨安、富陽、桐廬、建德、淳安、諸暨、嵊州、新昌、天台、仙居、永嘉、文成、泰順等38個縣(市、區),總土地面積68415km2,水土流失面積13988km2,佔全省水土流失面積的73.6%,是我省水土流失程度較高且分布范圍最廣的類型區。

本區土壤類型主要有紅壤、紫色土和水稻土等,集中了全省大部分的坡耕地和荒山、荒丘以及大部分的疏林地,水土流失類型主要是水力侵蝕,其表現形式以坡面面蝕為主,在金衢盆地的四周還分布著一定數量的溝蝕。在浙西浙南山區由於地面坡度大,存在著一定數量的重力侵蝕,其表現形式主要為滑坡和崩塌,有的地方還發展為泥石流,危害嚴重。近年來,隨著開發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修路、采礦和開發區建設等人為活動不斷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山區發展過程中不合理的利用林木資源,也不同程度地加劇了水土流失。

本區的水土保持措施,應考慮到將防護性治理與開發性治理緊密結合,大力改造坡耕地,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生態農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山區農民脫貧致富。針對不同侵蝕類型的不同土壤類型、地形、水系的特點,應開展以小流域為單元的綜合治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要建立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示範區,探索生態建設的新模式,為防治水土流失、建設生態農業起到典型示範作用。

(1)全面實施天然林保護,切實保護現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設施。

(2)加強對開發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預防人為活動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並及時對開發建設活動造成的水土流失予以治理。

(3)大力改造現有坡耕地,以修建水平梯田為主,結合整治排水系統,並對25°以上的陡坡耕地全面實施退耕。

(4)發揮丘陵山區水土資源優勢,種植經濟林果,增加農民收入,實行開發性治理與防護性治理結合的方式,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

(5)封育治理與植樹種草相結合,恢復和提高植被覆蓋度。

2.浙北平原丘陵區

以莫干山以東,會稽山、四明山、象山港一線以北的杭嘉湖平原和蕭紹甬平原及附近地區,包括嘉興市所屬縣(市、區)、湖州市區、德清、杭州市區、餘杭、蕭山、紹興市區、紹興、上虞、寧波市區、鄞縣、餘姚、慈溪等28個縣(市、區),總土地面積20412km2,水土流失面積1627km2。該區地勢平坦,土質肥沃,農作物產量高,交通發達,城市村鎮密集,人口密度大,經濟發達,是我省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和重要的工農業生產基地、最重要的商品糧基地,也是農、工、貿的集散地,鐵路、公路的交通樞紐,開發區規模在不斷擴大,同時城鎮擴建,道路拓寬,舊城改造也在迅速展開。公路建設蓬勃展開,國道、省道和縣道一起上。本區基本建設項目多,規模大,亂挖亂堆隨意棄渣等違法現象時有發生,致使河道淤積,加重了災害損失。杭嘉湖平原河網縱橫交錯,由於河岸大部分為土質,受自然因素和船行波的沖擊影響,河岸坍塌現象十分嚴重,僅嘉興市每年大約損失土地1000多畝。

本區主要是依法預防和治理新的水土流失,必須嚴格執行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申報審批制度和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水土保持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從城市規劃入手,積極開展城市水土流失防治;對城市周圍和主要交通干線兩側的采礦採石活動進行規范、整頓、治理,改善生態環境;平原地區禁止取土燒磚;加強平原河網整治及護岸工程,疏浚河道,防止河岸坍塌。

3.浙東沿海島嶼區

我省海岸線長而曲折,島嶼眾多。本區位於我省東部沿海,從舟山群島、象山半島、溫黃平原、樂清灣兩岸到溫瑞平原及其附近地區,包括舟山市所屬縣(區)、奉化、象山、寧海、台州市區、三門、臨海、溫嶺、玉環、溫州市區、樂清、瑞安、平陽、蒼南、洞頭等22個縣(市、區),總土地面積20929km2,水土流失面積3383km2。當地農業生產力水平較高,鄉鎮企業和農村經濟較為發達,群眾生活水平較高,近幾年來隨著燃料結構的改變,從城鎮到農村大都用上了煤氣,幾乎不燒柴草,使得自然植被得到了很好的恢復,水土流失狀況較以前有明顯好轉。

本區容易受台風正面襲擊,台汛期暴雨強度大,水土流失類型以水力侵蝕為主,在舟山群島則為水力侵蝕與風力侵蝕並存。雖然水土流失面積占總土地面積的比例低於全省平均水平,但中度侵蝕以上的面積占水土流失面積的比例達到55.7%,大大高於全省的平均水平,水土流失的特點是強度大。同時,資源開發與基本建設活動所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普遍存在。

本區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是依法預防和治理新的水土流失,必須嚴格執行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申報審批制度和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水土保持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針對不同侵蝕類型的不同土壤類型、地形、港灣的特點,積極開展沿海防護林建設和海岸防侵蝕建設。

(1)加快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的步伐,建立農田防護林體系,風力侵蝕區開展植物固沙,防止海岸侵蝕。

(2)加強對開發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預防人為活動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並及時對開發建設活動造成的水土流失予以治理。

(3)大力改造現有坡耕地,以修建水平梯田為主,結合整治排水系統,並對25°以上的陡坡耕地全面實施退耕。

(4)從城市規劃入手,積極開展城市水土流失防治;對城市周圍和主要交通干線兩側的采礦採石活動進行規范、整頓、治理,改善生態環境。

(5)平原地區禁止取土燒磚。

示例二:《浙江省江山市水土保持總體規劃(2006~2020年)》中的水土保持分區

根據江山市自然環境、社會經濟、水土流失現狀、生態環境等特點,江山市劃分為中部丘陵盆地區和西南部山地區兩個類型區。

1.中部丘陵盆地區

本區包括鳳林鎮、雙塔街道、虎山街道、上余鎮、四都鎮、賀村鎮、淤頭鎮、石門鎮、大橋鎮、清湖鎮、壇石鎮、新塘邊鎮、大陳鄉、雙溪口鄉14個鄉(鎮、街道),總土地面積1141.38km2,佔全市總面積的56.52%。

(1)自然環境。該區屬丘陵、盆地集中分布區,丘陵起伏平緩,底部開闊,由河谷中部向南北兩側呈階梯狀分布。

本區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年平均氣溫16.3℃~17.6℃,≥10℃年積溫5200℃~5700℃,年降水量1300~2200mm,無霜期250天左右。

土壤主要有紅壤、紫色土、水稻土等。紅壤分布在盆地內側的緩坡台地、丘陵地帶,紫色土分布在丘陵崗地,水稻土廣泛分布於河谷兩岸和盆地內。

本區植被屬中亞熱帶常綠闊葉林帶的浙閩山丘甜櫧、木荷林植被區。地帶性植被以甜櫧、木荷為建樹科,伴以櫟、栗、楠類以及山茶科等群落。

(2)水土流失現狀和存在問題。本區水土流失總面積244.13km2,占土地總面積的21.39%,佔全市水土流失總面積的73.18%。其中輕度水土流失面積122.3km2,中度水土流失面積98.64km2,強度水土流失面積16.62km2,極強度水土流失面積2.01km2,劇烈水土流失面積0.68km2

本區農業生產發達,人為活動產生的水土流失較大,是水土流失治理的重點區域,其中工業園區和城鎮建設是產生水土流失的一個重要原因。當前存在人多地少的矛盾,局部地區尚有25°以上的陡坡耕地,農村富餘勞動力較多。

2.西南部山地區

本區包括峽口鎮、長台鎮、廿八都鎮、張村、保安鄉、碗窯鄉、塘源口鄉7個鄉鎮,總土地面積878.10km2,佔全市總面積的43.48%。

(1)自然環境。該區位於江山市東南部山區,山地面積最大、海拔最高的地區,分布有仙霞嶺、洞宮山等山地。山間多峽谷急流,錢塘江支流烏溪江、江山港的發源地均位於區內。

該區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雨量充沛,光照充足,雨熱同期。年平均氣溫16.9℃~18.6℃,≥10℃年積溫4500℃~5600℃。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500~2000mm之間。年平均日照時數為1700~2400h,無霜期約為260~284天。

區域內主要土壤類型為紅壤、黃壤、水稻土、粗骨土、潮土等。紅壤土類廣泛分布於海拔700m以下的丘陵、低山區和中山區的下部,黃壤土類分布在海拔700m以上的中山區,水稻土遍及河谷盆地、丘陵谷地,粗骨土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地陡坡,潮土位於河谷平原。

本區植被屬中亞熱帶常綠闊葉林帶的浙閩山丘甜櫧、木荷林植被區。常見的林木有馬尾松、黃山松、杉木、柳杉、楓香、竹和油桐、油茶等經濟林。

(2)水土流失現狀和存在問題。本區水土流失總面積89.47km2,占土地總面積的10.19%,佔全市水土流失總面積的26.82%。其中輕度水土流失面積28.68km2,中度水土流失面積45.49km2,強度水土流失面積4.65km2,極強度水土流失面積3.76km2,劇烈水土流失面積6.89km2

本區總體上經濟水平不高,交通條件相對較差,山高坡陡,因陡坡耕地開發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積較大,500m以上中高海拔地區農民生產條件差,生活困難,有生態移民的迫切願望。

示例三:《浙江省天台縣水土保持規劃(2001~2010年)》中的水土保持分區

浙江省屬於水力侵蝕類型為主的南方丘陵紅壤區,根據天台縣的自然地理狀況、社會經濟情況、水土流失現狀與發展趨勢及《水土保持綜合治理規劃》的原則,將天台縣劃分如下幾個區:

Ⅰ:東部風化花崗岩強度侵蝕坡溝兼治區

Ⅱ:北部丘陵中強度侵蝕治理區

Ⅲ:東部低山丘陵強度流失治理區

Ⅳ:西部低山丘陵輕中度坡溝治理區

Ⅴ:中部河谷平原輕微侵蝕監督區

Ⅵ:西南部低山丘陵輕度侵蝕保護區

Ⅶ:東北部中低山輕度侵蝕保護區

各區的基本情況見表1-3:

表1-3 天台縣水土流失治理分區表

❷ 「插花貧困地區」是什麼意思

插花貧困地區是國家重點貧困縣和省定貧困縣之外、相對比較發達的縣(市、區)內的貧困鄉(鎮)、村。簡單來說,就是一個縣在大多數人口都已經脫貧致富的情況下,還有一少部分人或地區處於貧困狀態且零星、分散地分布在整個縣域范圍,插花貧困概念是相對於區域性、普遍性的貧困來講的。

(2)插花地調查擴展閱讀:

廣西壯族自治區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項目管理: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領導小組,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聯合頒發的《全國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項目管理試行辦法》,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實行經濟開發項目管理,必須同制訂扶貧規劃緊密結合起來。通過調查,摸清底數,明確對象,根據具體情況,選定開發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分期分批地解決溫飽問題,進而脫貧致富。

第三條按項目投資和管理,是農村經濟建設和扶貧工作上的深入改革。通過項目管理把貧困地區經濟開發的發展規劃具體化,把有限的各項扶貧資金集中起來有選擇地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按科學的管理程序投資,提高經濟開發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造就新型的管理人才。

第四條貧困地區經濟開發,實行統一規劃,分級負責、重點扶持的辦法。四十八個貧困縣應把搞好經濟開發,發展商品經濟,加快脫貧致富步伐當作自己的主要任務。四十八個貧困縣以外的插花貧困地方,原則上由所在縣採取多種渠道給予扶持。

❸ 誰能告訴我,兩權發證具體是干什麼

兩權發證的意思

兩權發證即農村集體土地確權 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 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 發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 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 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到 全部農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於 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 利用地,不得遺漏。
目的與意義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法律確定的農民集體 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的重要財產權,確權登記發證的目的是為了依法確認土地權屬、界線、范圍、用途和面積,維積,維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
權益,為有序推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礎。通過開展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可以依法保護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有效規范農村住宅 建設,防止亂佔耕地,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工作對推 進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依法調處土地權屬糾紛、化解矛盾、維護農村社會 穩定,依法落實征地搬遷補償安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兩權發證最基本的知識和要素
集體土地所有權:指勞動群眾集體對屬於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是土地集體所有制子啊法律上的表現。
調查比例尺:(1)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調查的比例尺1:10000,(2)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調查的比例尺為1:2000,有條件的地區可採用1:1000,1:500比例尺。
平面坐標系統:1980西安坐標系統
高程系統:1985國家高程基準
計量單位:(1)長度單位採用m保留兩位小數,面積計算單位採用平方米,保留兩位小數
(2)面積統計匯總單位採用公頃,保留兩位小數。
界限與控制面積的確定:(1)線(市、區),鄉(鎮)行政界限與控制面積原則上開展調查的上一年度土地變更調查資料庫的成果確定。界限實地核實與上一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不一致的,需按相關程序批報。
職責:我們只負責技術提供,不負責調解爭分
基礎資料:(1)控制點成果、點之記、控制網計算資料、技術結果等基礎控制測量資料(2)1:10000及更大比例尺地形圖、地籍圖、土地利用現狀圖等圖件資料(3)2.5米或更高解析度的航空、航天遙感正射影像圖。(4)土地調查表
工作準備:(1)地籍(變更)調查出席指界通知書(2)地籍調查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3)地籍調查指界委託書(4)地籍調查違約缺席指界通知書(5)地籍調查表(6)
土地權屬界線爭議書(7)土地權屬界線爭議原由書
調查單元劃分:(2)同一所有者的集體土地被行政界線、鐵路、國有公路、河流、溝渠等線狀地物分割的,應分別劃分宗地。飛地、插花地應單獨設宗。(3)如果一個地塊由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所有,實地有難以劃分清楚各權利人的用地范圍的,劃為一宗地,稱為共用宗。
宗地編號:編碼方法:(4)第四層為土地所有權類型,代碼為1位,用G、J、Z表示。「G」表示國家土地所有權,「J」表示集體土地所有權,「Z」表示土地所有權爭議。(5)第五層為宗地號,代碼為6位,包括1位宗地特徵碼和5位宗地順序碼。其中:——宗地特徵碼用A、B、S、X、C、D、E、F、W、Y表示。「A」表示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B」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表)「S」 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上)「X」 表示建設用地使用權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權宗地「D」表示土地承包經營權宗地(耕地)「E」表示林地使用權宗地「F」表示草原使用權宗地「W」表示使用權未確定或有爭議的土地「Y』表示其他土地使用權宗地,用於宗地特徵擴展。
實地調查的工作程序:(1)調查前准備,向土地權利人發送指界通知書,約定權利人准備好土地權屬材料現場出席指界。調查人員准備好調查表、調查地圖、界標。必須的儀器及工具用具等。(2)現場調查核實。由調查人員根據收集的權屬來源證明材料、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出示的相關材料,結合土地權利人的指界情況,核實土地權利人的名稱,宗地的界線、界址邊長,土地用途、面積,共用權情況等內容。(3)填寫調查表。調查人員根據調查情況如實講調差內容寫到調查表上。調查表上必須經土地權利人的認可的部分在現場填寫外,其餘內容可由調查人員在調查完成後回室內填寫(4)簽章認可。調查完成後,由土地權利人在調查表上簽章確認調查結果。
權屬來源:農村集體所有土地所有權(1)土改時分配給農民並頒發了土地證書。土改後轉為集體所有。(2)農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荒山、林地及水面等。(3)城市郊區依照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土地。
土地用途調查: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范圍內的土地用途以一年度土地變更調查資料庫的地類為准,不得變動。如實地與上一年土地變更調查資料庫成果的地類不一致,如實記錄待年度變更時統一處理。

❹ 惠州市三舊改造都有什麼政策

惠府〔2010〕98號

關於推進「三舊」改造
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推進我市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以下簡稱「三舊」)改造工作,促進節約集約用地,保障科學發展,根據省政府《關於推進 「三舊」改造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若干意見》(粵府〔2009〕78 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於「三舊」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粵府辦〔2009〕12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面推進我市「三舊」改造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總體要求和原則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圍繞我市五大基地建設,切實轉變發展觀和用地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面推動全市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促進城市形象提升和功能完善,優化城市投資和生態環境,統籌城鄉均衡發展,全面提高我市綜合競爭實力。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城市重點功能區的舊城鎮成片改造、「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以及不符合城鄉規劃的舊廠房搬遷改造工作,加快現代、文化、山水城市軸線的打造,全力推動建設宜居宜業的惠民之州實現新突破。
(二)基本原則。
遵循「全面探索、局部試點,封閉運作、結果可控」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明晰產權、保障權益,統籌規劃、有序推進,節約集約、提高效率,尊重歷史、客觀公正」的原則,在不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面積和建設用地總規模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推進「三舊」改造工作。在實施「三舊」改造過程中,要注意維護人民群眾和相關方面的利益,維護社會安定和諧。
二、成立組織機構,明確部門職責
(一)機構設置。
成立惠州市「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檢察院、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監察局、發展改革局、經信局、公安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局、外經貿局、審計局、國資委、環保局、林業局、法制局、公用事業管理局、房管局、地稅局、公安消防局以及惠城區政府等單位的負責人組成。市領導小組的職責是:負責統籌全市「三舊」改造工作;研究決定「三舊」改造的政策措施,解決「三舊」改造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審批市級「三舊」改造年度計劃及改造方案;督促、檢查各縣、區和成員單位的工作。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兼任副主任,各部門派出業務骨幹集中辦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三舊」改造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審核、檢查、督辦。具體職責為:牽頭組織制訂「三舊」改造政策措施;審查和初步確定「三舊」改造項目;督促協調市級相關職能部門的「三舊」改造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指導、督辦各縣、區「三舊」改造工作;將已審查的「三舊」改造項目向社會公示,並下發「三舊」改造項目的批復文件;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市發展改革局:負責「三舊」改造中涉及投資項目的立項和產業政策制定,會同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國土資源局編制「三舊」改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等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辦理「三舊」改造涉及的農用地轉用、徵收土地等手續,負責組織實施土地權屬確認、登記,組織實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協議出讓等工作。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會同市國土資源局組織編制惠城區、仲愷高新區「三舊」改造規劃,提供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條件。
市房管局:負責「三舊」改造涉及的房屋權屬確認、登記,拆遷許可管理等工作。
市檢察院、監察局、審計局負責全程監督「三舊」改造的實施,對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和各縣、區開展「三舊」改造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實施中出現的偏差,堅決查處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市財政、經信、環保、農業、林業、國有資產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公安消防、社保、稅務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各負其責,做好配合服務工作,共同推進「三舊」改造。
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及其辦公室,對轄區內「三舊」改造工作進行統一部署、指導、服務和監督,並對審定上報的「三舊」改造項目及有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三、合理確定「三舊」改造范圍
本實施意見所稱「三舊」是指在2007年底之前土地利用現狀圖或衛星影像圖(或航片、正射影像圖)上顯示為已有上蓋建築物的建設用地,包括舊城鎮、舊村莊、舊廠房。我市下列土地可列入「三舊」改造范圍:
(一)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發展需要,進行城中村改造的用地;
(二)因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需要或實施城市規劃要求,進行舊城鎮改造的用地;
(三)布局分散、不具保留價值、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不完善的村莊;
(四)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中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區域;
(五)須按產業調整、城市規劃、消防、環保等要求進行改造的集體建設用地;
(六)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不符合安全生產和環保要求的工業用地;
(七)因城鄉規劃調整,產業「退二進三」企業的工業用地;
(八)國家產業目錄規定的禁止類、淘汰類及限制類產業轉為鼓勵類產業或以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為核心的現代產業的原廠房用地;
(九)其他經市「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屬「三舊」改造范圍的用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三舊」改造范疇:
(一)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市域生態控制線規劃、城鎮總體規劃的;
(二)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的;
(三)權屬有爭議的;
(四)被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權利的;
(五)除屬於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以外的空地;
(六)其他不納入「三舊」改造范疇的情形。
四、科學制定改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
(一)規劃要求。
編制「三舊」改造規劃應注重完善城市功能,增加公建配套,改善城市交通,提升環境質量和空間品質,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統一。宜按「拆五留一」(即20%)要求留出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用地,作為城市公共綠化、市政、教育、醫療、保障性住房等用途。具體的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等項目,以市政府批準的《規劃設計條件告知書》為准。該用地由改造單位代征代拆,政府按成本給予合理補償。應遵循「政府主導、成片改造」原則,結合產權邊界、行政區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界線、市政道路圍合或與河流山體等自然邊界劃定改造的范圍,單項改造用地范圍原則上不宜小於3公頃。
(二)摸底調查。
認真組織開展「三舊」用地的調查摸底工作,將每宗「三舊」用地在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航空(衛星)正射影像圖上標注,並列表造冊,建立資料庫。在摸底調查階段,採取土地使用者主動申報和市、縣(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查兩種形式。其中土地使用者主動申報的,由市、縣(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當地主要媒體上發布公告,符合條件的土地使用者或市場主體在規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登記。
(三)規劃的制定。
《惠州市惠城區—仲愷高新區「三舊」改造專項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由市直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其他縣、區「三舊」改造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由各縣、區編制。「三舊」改造規劃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年度實施計劃由各縣、區政府審批(惠城區、仲愷高新區由市政府審批),並報市「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根據實際情況確需對「三舊」改造專項規劃作局部調整或修改的,應報市政府批准。
(四)實施方案的編制。
「三舊」改造實施主體確定後,實施方案的編制和審批按現行城市規劃編制審批規定執行。
五、因地制宜,採用多種方式實施「三舊」改造
(一)政府實施改造。因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或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造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由市、縣(區)政府依法收回、收購土地使用權,納入政府土地儲備。納入土地儲備的具體程序、價格確定,按國家、省、市及各縣、區有關規定執行。
(二)原產權人自行改造。舊城鎮改造范圍內,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三舊」改造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原土地使用權人自行進行改造。但原土地使用權人須擁有改造范圍內全部或大部分土地權屬才能申請。涉及的劃撥土地使用權和改變土地用途以及延長土地使用年限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出讓。
(三)市場主體實施改造。舊城鎮改造范圍內,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三舊」改造規劃的前提下,各地塊的使用權人可共同成立項目公司聯合自行改造;或市場主體與其他土地權利人協商簽訂土地轉讓(收購)合同,在落實相關補償安置措施的前提下,自行收購改造范圍內的多宗地塊及地上房屋建築後,申請對收購的地塊取得拆遷許可後進行集中、成片拆遷改造。涉及的劃撥土地使用權和改變土地用途以及延長土地使用年限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出讓。
(四)農村集體土地改造。舊村莊改造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願申請將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並經依法批准,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照規劃自行改造或與合作單位改造建設的,按以下規定辦理用地手續。
1.若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行改造使用,以劃撥方式供地,但不得用於商品住宅開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有關單位合作改造建設的,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村集體的合作開發單位或是合作成立後的單位。
2.舊村莊的改造要與農村住宅、工商留用地統籌使用,統籌規劃建設,積極推進農民宅基地換城鎮住房、以農村建設用地換社保換生活保障的「雙置換」工作。
(五)政府主導,引入社會資金開展「三舊」成片拆遷改造。對於成片拆遷改造項目,政府可在拆遷階段通過招標的方式引入企業單位承擔拆遷工作,也可在確定開發建設條件的前提下,由政府將拆遷及擬改造土地的使用權一並通過公開交易方式確定土地使用權人,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的拆除清理和安置補償由中標人或者競得人負責。
(六)納入「三舊」改造范圍的國有企業、市直或縣、區各類資產經營公司以及集體企業所持有的土地,國有企業、市直或縣、區各類資產經營公司作為原土地使用權人可自行改造;若其與他方合作改造,則由市、縣(區)政府統一收回,採取公開出讓方式確定改造主體。因企業退市、改制等原因,土地連同地上建築物等資產已在政府產權交易部門公開交易的,則不須再由政府收回,土地資產持有人可依照改造規劃直接參與改造。
(七)具體「三舊」改造方式的選定和改造主體的確定必須由市、縣(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經批準的「三舊」改造項目,不得轉讓。
六、關於分類完善「三舊」改造中涉及的各類歷史用地手續問題
(一)沒有合法用地手續且已使用的建設用地。
1.用地行為發生在1987年1月1日之前,依照原國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3月11日發布的《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進行確權,經公告無異議後直接辦理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手續。
2.用地行為發生在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之間,用地時已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戶簽訂征地協議,且未因征地補償安置等問題引發糾紛,迄今被征地農民無不同意見的,依照198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落實處理(處罰)後按土地現狀完善徵收手續。
3.用地行為發生在1999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之間,按照1998年修訂、2004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落實處理(處罰)後按土地現狀完善徵收手續,凡用地行為發生時法律和政策沒有要求聽證、辦理社保審核和安排留用地的,在提供有關歷史用地協議或被征地農村集體同意的前提下,無需聽證、辦理社保審核和安排留用地。
4.上述1、2、3點規定的用地行為發生時間須由鎮政府(街道辦)初步認定並提供相關證明,逐級審查上報。
5.屬於政府收購儲備後再次供地的,必須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其他可以協議方式出讓。
(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
原農村集體申請將農村集體所有的有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的,在農村集體提出自願改變為國有申請和村民代表大會表決同意的前提下,辦理徵收手續。
(三)完善「三舊」改造中涉及的各類歷史用地手續工作應當在2012年前完成。2007年6月30日之後發生的違法用地不適用上述辦法完善用地手續。
七、關於「三舊」改造涉及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等問題的處理
「三舊」改造中涉及的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以下簡稱「三地」),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且累計面積不超過改造項目用地面積10%(每個地塊面積小於3畝,即2000平方米),經改造主體申請,按下列方式分類處理:
(一)「三地」為國有建設用地的,可按照協議方式辦理出讓手續。
(二)「三地」為集體農用地,需辦理農用地轉用或土地徵收手續的,由各縣、區按照批次報批方式,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後,上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三)「三地」屬集體建設用地的,由各縣、區將「三地」納入需完善徵收手續的「三舊」改造方案一並上報。
「三地」處理涉及土地徵收的,在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前提下,可不再舉行聽證、辦理社保審核和安排留用地。
確因「三舊」改造項目規劃建設需要,涉及的「三地」面積占所在「三舊」改造項目用地總面積的比例大於10%的,則不再享受「三舊」改造優惠政策,必須按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程序辦理土地徵收轉用和招拍掛供地手續。
八、關於「三舊」改造中涉及的土地出讓金繳交及財政扶持政策
(一)舊城鎮改造范圍內,涉及的劃撥土地使用權和改變土地用途,經市、縣(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採取協議出讓方式出讓的,按現行規定補交地價款:
1.劃撥土地不改變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協議補辦出讓的:
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擬出讓時的出讓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減去擬出讓時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價格或承租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
2.劃撥土地改變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協議補辦出讓的:
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擬出讓時的新土地使用條件下出讓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減去擬出讓時的原土地使用條件下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價格或承租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
3.出讓土地改變用途等使用條件的:
應當補繳的土地出讓金額=批准改變時的新土地使用條件下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減去批准改變時原土地使用條件下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
(二)舊村莊改造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有關單位合作改造建設,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等成本費用由合作單位支付的,在出讓土地時,改造單位前期投入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成本從土地出讓金中支付。具體根據拆遷改造項目方案確定的總容積率、建築密度等規劃指標,核算應收總地價款並足額繳入財政專戶;抵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成本的部分,根據總容積率分段計算後從土地出讓金中支付:容積率2.0(含)以下的部分,全額折抵;容積率2.0以上的部分,折抵60%。
(三)舊城鎮改造范圍內,具備開發經營條件的原舊廠房、辦公樓等用地(不含舊住宅房屋用地),可由土地儲備機構收購,也可由原權屬人自行搬遷整理土地後,政府組織公開出讓。補償款按土地出讓成交價的60%計算,包含土地整理、修復費用。由土地儲備機構負責房屋拆卸等工作的,相關費用應從補償款中扣除。
對舊住宅房屋的拆遷改造,政府不再安排拆遷戶的拆遷安置建設用地。改造主體應在與居民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選擇貨幣補償、本區域就近安置和跨區域異地安置或雙方都能接受的其它補償安置方式。
(四)市、縣(區)人民政府通過徵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實施舊村莊改造進行經營性開發的,土地出讓純收益可按最高不超過60%的比例返撥給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五)在舊城鎮改造中,需要搬遷的國有企業用地由政府依法收回後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在扣除收回土地補償費用後,其土地出讓純收益可按不高於60%的比例,依照有關規定專項用於支持企業發展。
(六)對城市(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涉及的拆遷補償,按我市現行規定辦理。市、縣(區)政府應從土地出讓金中安排相應的項目資金予以支持改造。
(七)工業用地在符合城鄉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八)「三舊」改造項目用地涉及的供地方式、補繳地價款標准和地價收益處理問題,必須報市、縣(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並進行公示後辦理。
九、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全力推進「三舊」改造
(一)建立聯系制度。市、縣(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各自職責,密切配合,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解決「三舊」改造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二)建立聯審機制。市、縣(區)「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建立報建聯審機制。對於在改造過程中涉及的綜合性問題,單個報批部門難以解決的,由「三舊」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進行審批事項的「集中辦理」和「特事特辦」,共同解決存在問題。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部門,應落實政府的引導和扶持政策,依法依規加快「規劃、用地、施工」等事項審批速度,提高辦事效率。
(三)加強監督檢查。市檢察院、監察局要認真對照本實施意見對各縣、區「三舊」改造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違反「三舊」改造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凡是弄虛作假,擅自將不符合「三舊」改造范圍的用地納入改造范圍或不按「三舊」改造報批程序報批的,由市、縣(區)監察局依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四)保障工作經費。市、縣(區)財政部門要在每年財政年度預算中安排本級「三舊」改造工作日常辦公和規劃編制專項經費。
十、其它
(一)未經市、縣(區)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單位、企業或個人不得開展「三舊」改造相關工作。未經批准擅自改造的,責任自負。
(二)經批準的「三舊」改造項目,凡未完成拆遷安置的不予辦理改造地塊在新的適用條件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改造項目不得分地塊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按照廣東省「三舊」改造相關政策執行。
(四)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之前已公布的關於舊城改造方面的文件、政策,如與本實施意見相沖突的,以本實施意見為准。
(五)本意見由市「三舊」改造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題詞:經濟管理 三舊△ 土地 意見

抄送:市委有關部委辦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辦公室,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駐惠部隊、惠州軍分區。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0年月日印發

❺ 要寫「插花地」調查報告,怎麼弄啊

1為什麽劃為城市管轄?城市拓展還是方便管理等,突出必要性
2現狀,突出差別程度
3沒有改造的原因,突出客觀或者主觀某一方面的原因
4改造的必要性,突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觀點
5改造的可能性,突出城中村內部的力量,數據分析
6改造的步驟或者方法,突出自身特色(城市農村一體)

謝謝領導審閱~

我也沒寫過,個人意見

❻ 重慶市年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

2005年是重慶市國土部門管理體制改革後正式運行的第一年,在國土資源部的領導下,我市國土資源系統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和「完善體制、提高素質」活動為動力,開拓創新,攻堅克難,在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等各個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績,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獲得多項表彰。

●全國試點單位江津市的規劃修編大綱已經國土資源部評審通過。

●《重慶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通過實施中期評估,獲全國礦產資源規劃優秀成果一等獎。

●重慶市被國土資源部確定為全國4個重要礦區礦產資源潛力評價試點單位之一。

●合川、永川等地處置低效利用土地效果明顯,萬州區積極造地和盤活低效利用土地的做法得到國土資源部、市領導的表揚,《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在頭版進行了專題報道。

●加強優質基本農田建設,重點實施了三峽庫區周邊綠化帶1.47萬公頃基本農田綜合整理項目。

一、土地資源

(一)土地資源狀況

重慶市土地總面積822.69萬公頃,佔全國土地總面積的0.85%。2005年末,重慶市農用地694.50萬公頃,較2005年增加0.01%;建設用地56.91萬公頃,較2005年增加1.83%;未利用地71.28萬公頃,比2005年減少1.53%。如圖1、表1所示。

圖4 2005年重慶市頒發勘查許可證(按專業性質分)情況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基本情況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重慶市的礦業逐步形成了地質勘查、礦山設計、開發、科研、教育基本配套的礦業體系。全市開發利用礦產54種,各類生產礦山5 466個,其中能源礦山1 549個,金屬礦山88個,非金屬礦山3 780個,其他礦山49個。

全市礦山企業從業人數23萬人,礦業工業總產值佔全市工業總產值6%左右,礦業及以礦產資源為原料的加工業產值佔全市工業總產值的25%左右,礦產品進出口佔全市進出口總額的5%左右,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在全市經濟發展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2005年重慶市主要開發利用礦種包含能源礦產中的煤、地熱,以及黑色金屬礦產、有色金屬礦產、貴金屬礦產、稀有、稀散稀土礦產、非金屬礦產和水氣礦產。

三、國土資源市場

(一)土地市場

1.土地市場治理整頓

2005年重慶市合理制定農用地轉用、土地供應年度計劃,嚴格建設用地預審,加強經營性土地出讓計劃管理,保持適度的土地投放量和投放節奏,優化土地供應結構,重點保障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和社會公益項目的用地需要。加強土地儲備、整治計劃管理,支持和指導土地儲備機構科學合理開展儲備和整治工作,建立建設用地「蓄水池」,提高政府土地調控能力。加強對園區工業項目土地投入產出率的審查和考評。嚴格執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供應控制指標,對超過控制指標要求的項目,核減用地面積。把城鎮土地集約利用率納入對區縣(自治縣、市)政府的綜合目標考核。認真開展存量土地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城鎮存量建設用地的家底。合川、永川等地處置低效利用土地效果明顯,萬州區積極造地和盤活低效利用土地的做法得到部、市領導的表揚,《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在頭版進行了專題報道。

2.土地一級市場

2005年重慶市繼續嚴格執行經營性土地招拍掛出讓制度,加大土地市場化配置力度。全年共計出讓土地2 645宗,面積4 036.07公頃,土地純收益70.95億元;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土地 966宗,面積 2 222.26公頃,佔全年出讓土地的 55.06%(2004年為38.38%,提高了16.38個百分點),土地純收益54.61億元,佔全年出讓土地純收益的76.96%(2004年為56.94%,提高了20.02個百分點);從土地用途分類來看: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的土地中,以住宅用地為主,面積為1 973.96公頃,佔88.83%;純收益為47.69億元,佔87.33%(圖5~圖6)。

圖5 2005年土地出讓面積比例(按出讓方式分類)情況

圖6 2005年土地出讓面積比例(按土地用途分)情況

3.土地二級市場

2005年重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35 764宗,面積11 122.17公頃,金額608.68億元。從土地用途來看:住宅用地面積 2 921.14公頃,占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面積的26.26%(2004年為32.25%,比重下降了5.98個百分點),金額333.53億元,占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的54.80%(2004年為31.58%,比重增長了23.22個百分點)。

2005年重慶市轉讓土地20 010宗,轉讓土地面積520.68公頃,轉讓金額19.75億元。轉讓以住宅用地為主,面積341.11公頃,轉讓金額14.02億元。

(二)探礦權采礦權市場

1.礦業權市場建設

2005年重慶市扎實開展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整頓工作,按照國家要求,制訂實施方案,迅速啟動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加大資源的市場化配置力度,建立礦業權有形交易市場和出讓公示制度,規范出讓程序。

2.探礦權采礦權一級市場

2005年重慶市出讓探礦權1宗,出讓方式為申請審批,合同金額43.28萬元。出讓采礦權1 547宗,合同金額1.96億元,其中以「招拍掛」方式出讓580宗,占出讓采礦權總宗數的37.49%(2004年為8.3%,比重提高了29.19個百分點),合同金額1.85億元,佔全市出讓采礦權合同金額的94.59%(2004年為16.86%,比重提高了77.73個百分點);從礦種分類看:采礦權出讓主要集中在煤(504宗)和建築石料用灰岩(520宗)。

3.探礦權采礦權二級市場

在礦業權轉讓中,采礦權轉讓共76宗,轉讓價款1.62億元,其中出售54宗,出售價款0.36億元,其他22宗,價款1.26億元。從礦種分類看:采礦權轉讓主要集中在煤(68宗),轉讓價款1.61億元。其他還有鉛鋅礦、水泥用灰岩等(圖7)。

圖7 2005年采礦權轉讓(按礦種分類)情況

四、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一)土地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重慶市結轉上年土地違法未結案件86件,涉及土地面積18.17公頃,其中耕地12.42公頃。

2005年發現土地違法案件2 663件,比2004年增長11.89%,其原因是全市對違法用地繼續保持高壓態勢,清查處理「以租代征」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違反土地用途管制等行為,嚴肅查處了一批土地違法大要案,有效地制止了非法佔地行為。2005年發現土地違法案件中,主要是個人違法案件,共2 474件,佔92.9%,本年違法涉及土地面積224.56公頃,其中耕地100.63公頃。

2005年土地違法立案1 993件,主要是個人違法案件,為1 825件;土地違法案件立案涉及土地171.46公頃,其中耕地69.14公頃;本年結案2 008件,結案涉及土地面積186.97公頃,其中耕地80.69公頃。

2005年查處土地違法案件拆除構建物90 364平方米,沒收構建物125 922.5平方米,收回土地17.41公頃,其中耕地13.73公頃,收取罰沒款957.18萬元。

(二)地礦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2005年,全市認真開展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以生產礦山全面排查、勘查項目全面檢查、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清查為主要內容的「三查」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全市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得到國家聯合督察組的充分肯定。

2005年結轉上年地礦違法未結案件11件,本年立案695件,本年結案686件,其中,無證開采611件,占結案總數的89.07%;越界開采43件,占結案總數的6.47%;非法轉讓采礦權8件,其他3件。年末未結案件20件。

2005年當年立案案件中,按違法主體劃分,個人673件,占立案總數的96.83%。

五、國土資源行政復議情況

2005年全市圓滿完成「四五」普法工作,進一步加強立法、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促進了依法行政。按照我市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要求,制定用地環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

2005年結轉2004年未審結行政復議36件。申請行政復議332件,其中行政處罰13件,行政強制措施39件,行政不作為3件,其他277件;本年受理173件,本年審結296件,其中維持原行政決定257件,責令履行1件,撤銷3件,撤回申請35件,本年未審結行政復議39件。

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人員培訓情況

2005年重慶市國土資源系統共有行政機構45個,其中省級1個,年末從業人員2 517人,其中行政編制人員1 000人。在行政人員中,有研究生73人,大本及大專1 814人。直屬事業單位303家,從業人員5 735人。

2005年全市國土資源系統收入總額3.65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撥款2.49億元,其他收入1.16億元。全年共完成基本建設投資150萬,其中國家資金100萬。

2005年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參加幹部培訓592人次,其中黨校學習255人次,行政學院培訓43人次,其他294人次;參加學歷教育126人次,其中參加博士生教育5人。

七、問題與建議

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有以下三點:①土地資源供給與需求的矛盾比較突出;②傳統用地方式與節約集約用地的矛盾比較突出;③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比較突出。

(一)加強國土資源管理的建議

1.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並重

堅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土地資源;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優先支持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用地需求;建立高標准基本農田和監管體系,切實抓好保護示範區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2.增強參與宏觀調控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嚴格執行用地預審、用途管制、指標調控、定額管理和批後檢查等規定,加強部門聯動,落實產業政策;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經營性用地供應、儲備土地整治和出讓的計劃管理,確保土地供應總量適度、結構優化、區域均衡、價格合理。

3.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大力開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

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嚴控劃撥用地范圍和程序,嚴卡協議出讓最低價;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鼓勵使用存量土地;建立節約集約用地情況與用地計劃掛鉤制度,完善建設項目土地利用情況跟蹤管理制度。

4.科學編制新一輪規劃,發揮規劃的引導和控製作用

加強同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其他專項規劃的銜接和協調,注重理論和方法創新,堅持開門規劃和公眾參與原則,加強基礎研究,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前瞻性和強制性,加強保障規劃實施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研究,確保規劃得到有效落實。

5.切實加強地質工作,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要求,制定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切實加強地質工作;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重點查處越層越界開采及非法轉讓礦業權行為,嚴格執行審批許可權和審批程序,建立健全統一、競爭、開放、有序的礦業權市場,加強市場監管。

(二)加強國土資源管理的建議

(1)加強綜合統計和專項統計,建立統計責任追究制度。

(2)完善季度形勢分析制度,不斷增強分析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3)加快建立國土資源科技創新體系,推進行業信息化工作。

(4)完善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裁決制度,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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