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銷售稅率
Ⅰ 目前,國家規定花卉稅率是多少
國家規定花卉稅率是13%。
財稅字〔1995〕52號):根據《財政部、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容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4號]的規定,從1994年5月1日起,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已由17%調整為13%。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
(十一)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花卉、樹苗、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
乾花、乾草、薯干、干制的藻類植物,農業產品的下腳料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Ⅱ 購買的花樹稅率開票為多少
9%。
一般納稅人花卉增值稅稅率是9%,小規模納稅人是3%。商業小規模納稅人外購花木再銷售徵收率為4%。
Ⅲ 花卉苗木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花卉苗木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是13%。
財稅字〔1995〕52號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4號]的規定,從1994年5月1日起,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已由17%調整為13%。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十一)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如花卉、樹苗、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麥秸、豆類、薯類、藻類植物等。
乾花、乾草、薯干、干制的藻類植物,農業產品的下腳料等,也屬於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根據通知文件的規定, 免稅項目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後銷售的仍然屬於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於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徵收增值稅。
(3)花卉銷售稅率擴展閱讀
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稅收收入中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徵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