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情人節
① 52歲女子網約30歲男子情人節來幽會,除了失身還被搶錢,這事你怎麼看
還是那句老話,網路方便你我的同時,也給了騙子和壞人可乘之機。因為現實一再告訴我們,如果不加以防範,而任其網路交友約會什麼的,結果就有可能是賠了夫人還會折了兵。別說不信,在剛剛過去的西方情人節當天,就有一位52歲女子不甘寂寞,從網上相識的小鮮肉,終於走到線下,邀約來家幽會,結果發生了關系不說,最後,男子兇相畢露,搶走女子身上僅有的760元。
你說這事發生的,簡直讓人大跌眼鏡。 2019年2月18日下午5時,警方在廣州火車南站將即將逃回老家的犯罪嫌疑人黃某抓捕歸案。經審查,黃某對自己搶劫張某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那麼,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吧!
了解核實相關案情後,坪山警方專案民警迅速調取張某花提供黃某個人信息,對黃某逃跑路線進行海量視頻追蹤,經過警方連續多日的奮戰,最終於2019年2月18日下午5時,在廣州火車南站將即將逃回老家的犯罪嫌疑人黃某抓捕歸案。經審查,黃某對自己搶劫張某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黃某已經被坪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看完這樣的新聞後,是不是讓廣大網友大跌眼鏡啊,就因為丈夫常年在外出差,然後又不甘寂寞,通過網路相識小鮮肉,在情人節當天本想共渡良宵,結果卻失身賠了自己還失財被搶760元。這就是網路帶給大家便利的同時,也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所以,大家在玩網路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防範,千萬不要給壞人機會,否則到時可真是賠了夫人還折兵不說,讓親戚朋友知道了可丟人了。
② 情人節對方給我老婆發520紅包,我多次打電話和發信息互相辱罵,我違法嗎
你多次辱罵對方,構成了騷擾,是違法的。不過你說互相辱罵,也就是對方也是同等罪。
他試圖勾搭你老婆在前,雖然他的行為不犯法,但是違反道德。我覺得他不太可能主動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