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扶牆圖
❶ 中國風俗陋習
1、貞節牌坊
每一處牌坊下,不是埋葬了一個活潑潑的生命,至少也埋葬了一個女子數十年的青春。最早的貞潔牌坊其實多以「節」字為主,多以古代士子為褒揚母親養育之恩為名建立;但到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末期,理學之風興盛,貞潔牌坊就逐漸以「貞」字為主,成為了又一座壓迫女性的大山。
起初,女性在夫死後還多為自願守寡,間或有殉情而死之人,但後期大戶之家攀比貞節牌坊數量愈盛,甚至官員都以貞潔牌坊數量為自己政績明證,期間被逼守寡、甚至被活活餓死的女性不計其數。
2、纏足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纏足時代女子多以「沒腳蟹」自比。腳小難行,動必扶牆摸壁,拄杖持桿,有條件則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僅能到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負的也時有所聞,倘若孤立無助,那麼由此室移至相鄰的彼室也難以做到。至於出門行路, 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遠便已氣喘吁吁。
時不時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蓮鉤解痛除乏。施君美《幽閨記》所謂「步遲遲,全沒些氣和力」;關漢卿《閨怨》所謂「行一步嘆息,兩行愁淚臉邊垂,一點雨問一行凄惶淚,一陣風對一聲長吁氣」,正是纏足者舉步維艱的真實寫照。
3、三妻四妾
多妻之原,起於男子的淫侈。生物界的事實,兩性的數目,常大略相等。婚姻而無禁例,或雖有禁例而不嚴密則已,若既限定對於法定的配偶以外,不許發生性的關系,而又有若幹人慾多佔異性為己有,則有多佔的人,即有無偶的人。所以古今中外,有夫婦之制的社會,必皆以一夫一妻為原則。
但亦總有若干例外。古代貴族,妻以外發生性的關系的人有兩種:一種是妻家帶來的,謂之媵。一種是自己家裡所固有的,謂之妾。後世媵之實消滅,故其名稱亦消滅,但以妾為配偶以外發生性的關系之人之總稱。媵之義為送,即妻家送女的人,並不限於女子,如伊尹為有莘氏媵臣是。
與婿家跟著新郎去迎接新娘的御相同。媵御的原始,實猶今日結婚時之男女儐相,本無可發生性的關系的理由。後來有特權的男子,不止娶於一家,正妻以外的旁妻,無以名之,亦名之曰媵,媵遂有正妻以外之配偶之義。
4、童養媳
又稱「待年媳」「養媳」,就是由婆家養育女嬰、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結婚。舊時,童養媳在我國甚為流行。之所以盛行童養媳,原因就是當時的社會非常貧窮落後,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眾多的民眾因家境貧寒而娶不起兒媳婦,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們就跑到外地抱養一個女孩來做童養媳,待長到十四、五歲時,就讓她同兒子「圓房」。解放後,國家頒布了婚姻法,抱養童養女的問題在有的地區終於得到了徹底解決。
5、鬧洞房
2014年11月,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手機騰訊網對21155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9.2%的受訪者都曾經歷過「鬧洞房」,60.9%的受訪者直言並不喜歡「鬧洞房」婚俗。盡管「鬧洞房」在傳統社會的婚姻關系中具有積極作用,但在當下社會,這種作用已經不再明顯。
調查中,74.3%的受訪者認為「鬧洞房」無助於促進婚姻關系,17.0%的受訪者認為會有負面影響。現在一些地方的「鬧洞房」存在什麼問題?52.9%的受訪者認為是鬧的分寸掌握不好,造成不愉快,37.9%的受訪者覺得一些做法太低俗,是對新人的侮辱。
其他還有「假鬧變成真為難,引發糾紛」(14.0%),「讓新人筋疲力盡,得不償失」(12.7%)。10.9%的受訪者指出「長輩參與『鬧洞房』,倫理秩序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