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挖蘭花
㈠ 挖野生蘭花犯法嗎
法律分析:野生蘭花屬國家二級保護植物,是受國際公約保護的珍稀植物,嚴禁採挖和銷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條 第一款 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是指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的行為。
㈡ 挖蘭花違法嗎
法律分析:在保護區採挖蘭花肯定是違法的。 他人未經同意挖取屬於侵犯他人私有財產,屬於違法行為。由於蘭花具有商品價值,所以過度的採挖肯定會造成資源枯竭,合理採挖,收集珍稀品種進行人工繁殖刻不容緩,這無疑是一個保護蘭花的必由之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三百四十四條之一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㈢ 山上挖野蘭花犯法嗎
犯法,根據新版《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 2021年9月公布,新增野生植物268種和32類,其中除兔耳蘭以外的所有野生蘭花都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行列。「非法採挖、銷售、收購野生蘭花的行為違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的規定,涉嫌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㈣ 農村山上野生蘭花能不能挖
河南三門峽盧氏縣村民秦某在回家途中,采了三株類似蘭草的「野草」,被當地森林公安民警查獲,經鑒定,秦某採挖的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蕙蘭,隨後秦某因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
該案被披露後,有網友質疑法院判決太重,罰不當罪;也有人認為,隨便一挖就是重點保護植物,秦某是不是故意盜采?
「路邊的野花不要采」
按照媒體披露,河南三門峽盧氏縣的農民秦某發現自己農田附近山坡上長著類似蘭草的「野草」,在幹完農活回家時,便順手采了3株,隨後被森林公安民警查獲,處以行政拘留7天。
但侯王勇介紹,當時秦某被森林公安查獲時,還有兩個同行的人,另案處理,但從同行供述中可以印證,秦某並非不知道自己所挖的野草實際是蘭草。
㈤ 挖蘭花犯法嗎
野生蘭花看似平常,但未經批准非法採挖、運輸、出售等行為會觸犯刑法。近日,安徽省涇縣人民法院以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採挖野生蘭花的被告人崔某管制五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沒收扣押在案的野生春蘭11株。這是安徽法院判決的非法採挖野生蘭花第一案。
2021年12月2日,被告人崔某同李某、張某前往涇縣汀溪鄉某山場採挖冬筍。崔某在山場發現了野花,在未辦理採集證的情況下,擅自使用隨身攜帶的鋤頭採挖野生蘭花11株,並帶回家用三個花盆栽種,後被人發現並舉報到涇縣林業局。2022年2月15日,涇縣林業局將扮橋該案相關材料移送涇縣公安局。涇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後,崔某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咐芹罪行。經鑒定,崔某採挖的野生蘭花為春蘭,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崔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的規定,非法採挖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野生春蘭,其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鑒於被告人具有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的情節且廳簡猛尚未造成春蘭損毀,決定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㈥ 如何上山采野生蘭花
上山采野生蘭花秘訣是多去陰涼的地方,蘭花非常喜歡陰,多生長在背陽光一面的山裡,也就是山的陰面。
蘭花主要集中在樹林里、水邊或者高草叢中,少數也可以生長在山頂,在採集野生蘭花之前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備工作,主要包括對於野生蘭花的資源調查、工作器械以及采後栽培場所的准備絕族等等,採集的時候,若土壤松軟,可以雙手從下方拔起,但是不可以傷害到根部,因為蘭花根系分布比較廣,最好用小鐮刀挖松四周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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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栽前護養:並念弊剛採集或買回的野生蘭要及時放置陰涼處解開,避免發熱燒壞。若暫時不栽植於盆,可鋪平放在地皮上,用濕沙和潮土臨時掩埋根部,見干時可適當在葉面上噴水。
2、除雜消毒。修剪掉假鱗莖上的植物、腐爛的空根以及染有病蟲害的葉片,用清水洗凈,晾乾後再用0.2%的高錳酸鉀,淋灑全草,待晾乾後栽種。
3、盆土配製高悔:盆土以山基土、竹根泥、山紅土、山坳灰黑表土為好,也可少量摻一些河沙混合使用。如能經過蒸氣、日光曝曬消毒更好。
㈦ 農村山上野生蘭花能不能挖原因是什麼呢
蘭草宿有「花中四君子」一說,與梅、竹、菊統稱「四君子」。是許多文人雅士書中綿綿不絕的素材,蘭草意味著杉達之人,擁有與世眾人皆知的性格。孟子愛蘭,情寄於蘭草花,以蘭的雅緻配建,涵養性情。他曾說:「芷蘭生幽境,不為沒有人且不芳,謙謙君子修行立業,不是窮苦而改節。」花中四君子,沉穩高尚,純和悠遠。大山深處深谷中,斜日落日下,已有一段風流韻事況味,意味深長回憶。蘭科植物在全世界有700屬20000多種多樣,主要生產熱帶和亞熱帶地域,極少數類型分布於暖溫帶。
甚至一草一木,都有著其生存的必需室內空間,萬一遭受人為破壞,終將意見反饋到大自然總體傳動鏈條。小到濕地公園淋雨生長遇阻,從大到動物與植物生產空間的不良反應,甚至還會關系人類命運的生存條件。在中國,絕大多數蘭科植物全是愛惜珍稀植物,隨便採收可能觸犯法律!因此,郊外見到蘭草,賞析,合影就可以,不要隨意採收
㈧ 從農村挖回來了一顆野生的蘭花,可以用花盆種起來嗎
蘭花雖然喜陰,但不能水澇,水澇容易腐根,栽種時可在花盆底有孔的地方放一快瓦片,在瓦片上放一小層鬆散的碎石,之後再植入土,這樣有利水的功能,不易水澇而腐根而死亡。山上挖回的野生蘭花最好選用土陶花盆種植。種植時盡量根據其生長習性和原生生長環境匹配種植。一般情況下,如果不是採挖時受傷嚴重,大都可成活,並非人們想像的那麼嬌貴首先,在山上挖蘭花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天氣好的時候,下雨天不要挖。下雨天蘭根容易折斷,再者下雨天蘭葉容易被泥土糊住,會影響它的呼吸機能。這些小小細節都會影響成活率的,千萬要記住了。
㈨ 河南農民采三株蘭草為什麼被判刑3年
河南盧氏縣農民秦某在林坡上挖了 3株蘭草,回家路上被當地森林公安查獲。2016年12月,盧氏縣法院認定秦某挖的蘭草是蕙蘭,屬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判他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且屬情節嚴重,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
此事曾引發熱議,日前有了新進展。
「我想挖回來栽家裡,開花能有點香味,不知道是犯法。」秦某,今年5月10日他向盧氏縣法院提出申訴,請求法院再審該案,判其無罪。
5月23日,盧氏縣法院作出再審決定書稱,經審查,原判決存在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錯誤,決定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被行政處罰後又被公訴,采3株蘭草獲刑
該案判決書顯示,法院查明,2016年4月22日,秦某在未辦理野生植物採集證的情況下,擅自在盧氏縣徐家灣鄉松木村八里坪組柿樹溝林坡上採挖蘭草一叢三株,返回途中被盧氏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查獲。
經河南林業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秦某挖的蘭草系蘭屬中的蕙蘭。
法院認為,秦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蕙蘭3株,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且屬情節嚴重。
《河南法制報》曾在2017年4月報道過該案。該報道稱,秦某採挖蘭草後,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7日。這一行政處罰信息被當地檢察官發現後,該案「上升」為刑事案件。
報道稱,2016年8月29日,盧氏縣檢察院檢察官在查看兩法銜接信息平台上的這一行政處罰信息時,認為秦某已涉嫌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盧氏縣森林公安局應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遂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盧氏縣森林公安局接到該通知書後,依法對秦某立案偵查,並順利移送起訴。
2016年12月22日,盧氏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下達一審判決,判秦某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3000元。
申請再審請求判「無罪」,法院決定再審
該案案情公開後,引發了公眾熱議。該判罰是否過重?秦某是否故意盜采?
2017年4月報道,盧氏縣檢察院檢察官侯王勇介紹了相關案情。
「2006年盧氏盜挖蘭花情況嚴重,主要是外地人,像南川、陝西的人都來挖,當時網上炒作這個蘭花最貴有400萬左右。盧氏盜挖非常嚴重,直觀判斷,我們辦案的都知道是蕙蘭,但在辦案中必須得鑒定。4月22日查獲,4月29日接到群眾舉報,向森林公安了解情況,正好是鑒定結果出來的時間,所以我們發了立案通知。」侯王勇稱。
侯王勇在上述報道中介紹,當時秦某被森林公安查獲時,還有兩個同行的人,其中一個供述自己從2015年開始就以販賣蘭草牟利,檢察機關認為,雖然是單獨行為,另案處理,但從同行供述中可以印證,秦某並非不知道自己所挖的野草實際是蘭草。
「一起的這個人叫秦帥,秦帥供詞非常穩定,他說『我聽說這個蘭花非常值錢,2015年開始陸陸續續在盧氏的境內挖了應該是52株,為了掙錢販賣蘭花。』在院子里查獲了幾十株蘭花,都有筆錄,秦帥判有期徒刑一年。從秦帥這里也印證了他知道自己挖的是什麼。」 侯王勇稱。
對此,5月24日,秦某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稱,當日他確實是和秦帥一同回家,途中他在路邊挖了3株蘭草,他知道秦帥賣過蘭草。「也就賣個十塊二十塊,我們這山上不缺這個(蘭草),到處都是。」
報道稱,對於盧氏縣法院認定的「國家重點保護植物蕙蘭」,國家林業局稱,目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官方只發布了第一批,蕙蘭不在其中,並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
該案一審判決發生效力後,秦某向法院提出申訴,請求判其無罪。「我想挖回來栽家裡,開花能有點香味,不知道是犯法。」秦某說。
再審決定書顯示,2018年5月10日,秦某向盧氏縣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認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依法提起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判決申訴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