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小荷花
『壹』 荷花女是什麼意思
藝名荷花女,姓名吉文貞,女,相聲演員,1926年生於上海。其父是相聲藝人吉評三回。六歲便登答台演唱「太平歌詞」,從此開始藝術生涯。1933年在南京夫子廟正式「撂地」演出,始用藝名。
姓名:吉文貞
藝名:荷花女
性別:女
出生:1926年,農歷丙寅年
逝世:1944年,農歷甲申年
1933年在南京夫子廟正式「撂地」演出,後來隨父去天津,在「小梨園」演出。1939年加入常寶堃、陳亞南主持的兄弟劇團。1941年曾與常寶堃、趙佩茹等赴朝鮮錄制唱片。1943年收小荷花為徒,教唱「太平歌詞」。
荷花女主要表演「太平歌詞」,間或說相聲,演小戲,說的相聲有《訓徒》、《菜單子》、《切糕架子》、《家堂令》、《搶三本》等,說相聲時,搭檔有吉評三、秦佩賢、趙佩茹、常寶堃等。
荷花女由於逝世較早,因此留下的資料很少,僅有幾片唱片傳世,如太平歌詞《餑餑陣》、《蟠桃會》、相聲《訓徒》、反串京戲《打麵缸》等。
『貳』 哪位曲藝迷朋友知道「荷花女」的情況
1988年,天津出現了「荷花女」的案例。荷花女是一個很紅的藝人,1942年在天津文藝界就開始紅起來了,到1946年的時候死了,死的時候才19歲。有一個作家,對荷花女的經歷有了很深的興趣,查到了很多的歷史資料,又找到荷花女的母親,找她的哥哥了解情況,最後創作了小說叫《荷花女》。這個小說在《今晚報》上連載,大概十幾萬字。在開始的時候,一直把荷花女描寫得很好,但是到後面描寫的越來越差了,最後甚至提出疑問,說荷花女為什麼突然就死了?這么早就死了?是不是和多人來往得了性病了,然後打錯針了就死了?這涉及到死者名譽的問題。荷花女的真實姓名叫吉文貞,她的母親就起訴,要保護她女兒的名譽權。經過最高法院的批復,法院判定作者和報社構成侵犯死者名譽權,承擔侵權責任。後來我們做了一個檢討,認為人死了以後就喪失民事權利能力了,其名譽要保護,也是保護名譽利益,而不是名譽權,所以後來又做了一個解答,明確規定死者的名譽利益受到法律保護,而不是死者的名譽權受到保護。這個案件提出的問題,就是小說也可以侵害死者的名譽。這一點,也是小說侵權當中一個很大的問題,當然,這個問題中包括的對死者名譽的保護內容,超出了對小說侵害死者名譽問題的影響,更重要的是解決了一個全面保護死者名譽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