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法制
A. 牡丹江市公安局的領導班子分別是誰
現任領導班子情況:
閆子忠: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負責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江 濱: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協助局長主持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行裝辦、信訪辦、法制辦、警衛處、指揮中心、經偵支隊、消防支隊、勞服公司。
張成彬:副局長,分管治安支隊、戶政辦、外事辦、禁毒支隊、巡警支隊、邊防支隊。
李永寧: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分管情報信息支隊、網安支隊、交警支隊。
趙連慶:副局長,分管刑警支隊、刑事科學技術支隊、監管支隊。
王建華:副局長,分管警衛處。
謝斌英:局長助理,根據局長安排,完成專項或階段性工作任務。
楊 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檢委書記,負責紀檢委工作。
於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負責政治處工作
陳玉韜: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負責工會工作。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公安部、省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影響國內穩定的情況和社會治安狀況,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對策並具體實施。
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偵查工作;處置危害社會治安的治安事故和騷亂。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葯、危險物品和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等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
負責全市中國公民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負責指導全市邊防檢查、邊防調查和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指導全市消防工作。
依法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依法指導、監督城鎮公共停車場管理。
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建設工作。
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指導、監督和實施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建設工作。
指導、監督、承辦市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收容教養審批工作。
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及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科學技術工作及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警務保障工作。
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助管理全市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建設工作。
負責全市公安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和公安宣傳、隊伍建設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公安幹警的監督、查處和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指導和實施全市文化保衛和森林保衛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B. 牡丹江省直屬事業單位有那些
有以下:
主要分為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群眾團體、檢察院、法院等幾類。
黨委:黨委辦公廳、紀檢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政策研究室、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直機關工委、老幹部局、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台辦、黨校、黨史研究室、省委機關報、社會主義學院、檔案局、專用通信局、社科聯等。
政府:政府辦公廳、發改委、國資委、工業信息化廳、教育廳、科技廳、監察廳、民政廳、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廳、商務廳、衛生廳、文化廳、人口和計生委、審計廳、外辦、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廣電局、新聞出版局、體育局、安監局、統計局、林業局、糧食局、旅遊局、民委、法制辦、金融辦、物價局、社保局、國稅局、葯監局、人防辦、信訪局、無線電管委會辦公室、供銷社、招商局、研究室、參事室、出版社、文史館、農科院、社科院、招標局、機關事務局等。
人大:辦公廳及各專門委員會。
政協:辦公廳及各專門委員會民主黨派:各民主黨派。
群眾團體: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文聯、工商聯、殘聯、紅十字會、貿促會、對外友協、黃埔同學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