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牡丹文化節限行
❶ 洛陽市第三十四屆牡丹花會限行規定
在第34屆中國洛陽牡丹文化節期間,對本市機動車在城市區部分道路實行機動車錯峰出行、禁(限)行措施。 具體限行措施如下:
一、貨運車輛禁(限)行規定
4月4日至4月26日期間,洛白路的洛常路至金村鐵路橋段禁止貨運車輛通行,所有經該段通行的貨運車輛一律從新310國道繞行;二廣高速白馬寺站、龍門站08:00至19:00禁止貨車上、下站通行;二廣高速關林站、繞城高速伊川北站、寧洛高速澗西站、洛欒高速新區站、洛盧高速高新區站下站貨運車輛在禁限行期間內禁止進入市區,過境貨運車輛經高速繞行。
二、工作日錯峰出行及雙休日限行規定
(一)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錯峰出行規定。4月4日至4月26日期間,每天的早08:00至9:00、晚18:00至19:00,跨洛河的瀛洲橋、西苑橋、王城大橋、牡丹橋、洛陽橋五座橋梁按單雙號實行錯峰通行。
(二)雙休日單雙號限行規定。4月4日至4月26日期間的雙休日(即:4月4日、5日、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每天早08:00至晚19:00,城市區的:澗河(含菏澤路的中州路至唐宮西路段)以東,玻璃廠路(不含)以西,九都路(不含)以北,唐宮路(含)以南區域。
三、限行對象及方式
懸掛「豫C」號牌(含臨牌)的機動車,按車牌號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車牌號最後一位為字母的,字母前最後一位數字)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
四、下列車輛不受單雙號限制
(一)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
(二)公共電(汽)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12座(含)以上客車;
(三)二輪摩托車。
五、補充規定
(一)對於乘坐危急病人的車輛違反單雙號限行規定的,查明情況後可不予處罰;用於婚喪嫁娶的車輛可提前一天撥打「122」免費電話進行備案,當天按備案的時間和路線行駛,嚴禁遮擋號牌。
(二)持有市區通行證的貨運車輛除執行2014年8月15日發布的《關於洛陽市城市區客貨運車輛禁(限)行和機動車禁鳴的通告》外,還需遵守第33屆牡丹文化節期間單雙號限行規定。
六、法律責任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限)行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相關規定,處100元罰款、記3分;對不服從管理,拒絕、阻礙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執行職務的,從嚴追究責任。
該禁(限)行規定執行機關為洛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