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網成功案例
1. 百合網百合網被起訴 實名製成婚戀網站軟肋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女碩士網路徵婚受騙的案件,引發了對百合網實名制的深度討論。百合網作為婚戀網站的代表,一直以來都強調其「實名婚戀」的特點,聲稱通過實名認證提供更真實的服務。然而,實名制並非百合網的獨創,而是婚戀網站普遍採用的模式,以區別於其他平台。
然而,女碩士案件揭示了實名制背後的風險和挑戰。盡管實名制初衷是為了確保會員信息的真實性,但小芳的經歷顯示,如果認證機制存在漏洞,如無法回填錯誤信息,就可能導致用戶被虛假信息欺騙。在小芳的案例中,百合網雖然尚未推出實名制服務,但用戶在使用「誠信會員」模式時仍可能受到影響。
小芳的律師在訴訟中調整了索賠請求,反映了公眾對婚戀網站在審核基本信息方面的期望。盡管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婚戀網站必須核實用戶婚姻狀況,但作為服務提供者,百合網被指沒有盡到基本的注意義務。此外,政府部門的信息互通問題也加大了婚戀網站在實名認證上的難度。
實名制的推行對百合網既是機遇也是挑戰。盡管初期擔心用戶流失,但實名制的實施降低了不真誠交友的比例,盡管投入巨大,但通過實名制,百合網的品牌形象得以提升,競爭對手也開始跟進。然而,如何在投入和風險之間找到平衡,是婚戀網站必須面對的商業智慧考驗。
總的來說,實名製作為婚戀網站的一種核心策略,既帶來了用戶信任,也帶來了法律和運營上的復雜性。婚戀網站在享受實名制帶來的好處的同時,也需要不斷優化和完善其認證體系,以應對日益增長的風險和監管要求。在這個過程中,百合網等平台的商業策略和用戶權益保護將決定其在市場中的位置和未來發展。
(1)百合網成功案例擴展閱讀
百合網是中國第一家實名制婚戀服務商,以「幫助億萬中國人擁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為己任。2005年5月,百合網正式發布,並在中國首次推出「心靈匹配,成就幸福婚姻」的獨特婚戀服務模式。2007年3月,百合網成為第一個採用公安部身份認證系統的婚戀網站。百合網率先實行實名制。目前,已有超過4200萬注冊用戶在百合網上尋找他們的終生伴侶。百合網的目標是通過不斷探索和創新,奠定中國現代婚戀服務業的基礎,成為行業龍頭企業。
2. 百合網佳緣有限公司解除合同要多久才能退費
一、首先,百合網是中國第一家通過網上實名進行交友和婚戀的服務商,以「幫助億萬中國人擁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為己任。
2015年11月20日,百合網正式掛牌新三板,被稱為「婚戀第一股」。
2015年12月7日,世紀佳緣與百合網合並。
2017年4月24日,百合網完成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首次信息披露,擬以人民幣16.88億元收購天津百合時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天津百合時代及其控股公司主要主要運營「世紀佳緣」旗下婚戀交友業務。
2017年9月8日,百合網與世紀佳緣重組完成。
2017年12月29日,集團母公司正式更名為「百合佳緣網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並於2018年1月8日正式完成更名登記。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百合佳緣網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6月,法定代表人為王長穎,注冊資本約12.57億,經營范圍包括婚姻服務;家庭服務;個人形象的包裝及設計服務;情感咨詢服務等。
二、百合佳緣在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間,先後與多名消費者簽署合同解除協議,但均未按協議規定時間進行退款,存在簽署合同解除協議後不積極履行協議內容,不按照協議約定時間給消費者退款的情況。涉案舉報人共15人,涉案金額共計370977.4元。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後向各投訴舉報人要取了退款協議(合同解除協議),並通過詢問筆錄與當事人核實,當事人供認不諱。當事人在上述合同解除協議到期後15日內均未履行退款義務,未向相關投訴舉報人退款。以上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八)項;《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罰款330000元。此前,百合網因侵害消費者權益,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罰款32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顯示,今年百合佳緣已被行政處罰三次,出發總金額為33萬元。
三、如果要求百合網退費,既然百合網同意退款,雙方的焦點在退款金額上。如果客戶認為對方未能提供與所交錢相匹配的服務,可以進行舉證,提出自己的退款要求。同時,根據一些案例分析可知,百合網退還全款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目前可以先提出退款,不行就向工商投訴,去門店要求退款,向法院起訴,或是尋找更多辦法。
3. 婚戀網站可靠嗎世紀佳緣和百合網 哪個成功率高
我在佳緣一段不愉快經歷,就是小心不要給世紀佳緣傳銷式的推銷給洗腦,我當回時是心情很槽糕和很不愉快的答去他們門店的,給他們的美言美語簽下了合同,並當場付了款。但是他們後來說要我改條件,這樣不合理嘛。要求他們退款,但是他們推說不能退,銷售人員又離職了,後來投訴給工商,消費者委員會,他們都不給予以協調。我交了36666呀。一開始我就說他們合同有問題反饋,他們一直拖著不給辦理。這么貴還不能想要我的結果。 至今又要我改條件才能執行。門店的人還不能電話聯繫到的,因為他們說完就掛電話,從來不給你問清楚。如果當初是這樣,我怎麼都不會簽這個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