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金香期權
A. 十七世紀荷蘭在鬱金香交易中是如何使用期權的
你要唱查看一下荷蘭政府的一些具體規定
B. 期權的形成的來源有哪些
期權的產生
1593年一位荷蘭商人格納(Guesters)從康斯坦丁(今日的土耳其)進口第一顆鬱金香花根,並將之種值,由於這種花是進口貨,因此擁有鬱金香花便成為有錢人的符號與殊榮,有錢的人一定要擁有鬱金香才算有錢,因此買鬱金香便成為有錢人展示財富的象徵,於是這個風氣由荷蘭擴散到德國。巧不巧,這時鬱金香正好染上一個傳染病叫做「Mosaic」,這個病使得鬱金香花瓣更鮮艷,於是染病毒的鬱金香更加搶手,形成一股搶購的風潮。
初時,只有鬱金香的行家才懂得欣賞鬱金香之美,但在形成風潮之後,人們買鬱金香只是為了賺錢,由於搶購風潮逐漸形成,投機客便趁機炒作,只要今天買了,明天就可賺一筆,屢試不爽,由於買的人多了,交易市場也就形成了,交易場所也逐漸熱鬧起來,像是一個股票交易市場。
1634年,買鬱金香的熱潮漫延到中產階級,更蔓延為全民運動,大家都來買賣鬱金香了,炒家只看到買低賣高,利潤就進來,於是全民都變成鬱金香的炒家,家家戶戶都傾一家之產,只為了買一朵鬱金香。1,000美元一朵鬱金香花根,不到一個月之後,它就變成二萬美元了,如此暴利,難怪所有的人都沖昏了頭,正事不幹,每天忙於鬱金香的買賣便可以了。
在酒吧里,吧台展示了一朵鬱金香,不料被一個醉鬼吃下去了,竟被告到法院判刑三個月呢!
最瘋狂的時候,一朵鬱金香花根的價值可以跟以下任何一樣物品同價
4噸小麥 -一張床 4條牛 8隻豬 12隻羊
以上這幾樣物品以今天價格算起來要花4萬美元,而這些物品卻只能換來一朵鬱金香的花根,真是離譜到極點。
到了1636年,鬱金香在阿姆斯特丹及鹿特丹股市上市,附近歐洲股市有些地方也交易鬱金香呢,更有甚者,有的股市竟也推出選擇權,同時也分割成細股,降低投機者的門坎,使得投機者可以買到幾分之一的鬱金香,增加交易容易度,由於有選擇權的緣故,於是價格又往上推,本來實際購買一個月之內可以獲利20倍,透過選擇權,獲利可以放大100倍(這也許可以稱作是期權費吧)。
當瘋狂達到最高點時,有一位大戶全數賣出,賺了大錢,同時荷蘭政府開始採取煞車的行動,而且由土耳其運來的鬱金香也將大量抵達,忽然之間,鬱金香並不再那麼稀罕,於是一瞬間鬱金香的價格往下滑,而下滑一經啟動,六個星期內竟然下跌了90%,於是哀鴻遍野,財富夢破滅,此時不管政府多麼護盤都挽救不了,鬱金香的價格持續探底,於是許多股市交割無法完成,而荷蘭政府宣布這一事件為賭博事件,豁免交割,結束這一場瘋狂的鬱金香泡沫事件。
從此之後十年間,荷蘭的經濟創傷才慢慢復原,在最高點值7萬6仟美元的鬱金香,六個星期之後竟只值一元,這是有紀錄的史上第一次泡沫事件。
C. 鬱金香事件和看漲期權有什麼關系
由於鬱金香本身屬於植物,無論是球莖還是花朵,都不可能長期脫離土壤而在交易市場供人內買賣,它容會死亡。所以在實物交易的基礎上,為了滿足狂熱的炒作,當時商人們發明了一種用合約取代實物的交易方法。A將15朵鬱金香花按照時下的價格賣給B,在B確認A的庫存屬實後,雙方簽訂一份合約,B依照合約付給A15朵花的錢,A在合約上簽字證明自己已將花轉讓給了B,然後B等到價格再次上漲之後,拿著付過錢的合同去找尋下一個買主。
這就是原始的期權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