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金香狂熱和比特幣
㈠ 為什麼說比特幣的價值不在於其物理性而在於人心
比特幣不太好理解,也不容易被理解,它與理解能力無關。與知識體系有一定的關系。比特幣的復雜程度,是任何一個外行人都難以想像的,但是如果研究明白了,又是相對簡單的,至少是可理解的。但不幸的是,沒有人願意承認自己「不懂」,承認自己不懂而又願意自學的人就更少了。
比特幣是龐氏騙局,龐氏騙局是拆除東牆、補充西牆的典型騙局。它使用新人資金來保障老人的利益,從而擴大投資欺詐的資金騙局,直到最終無法持續,整個結構崩潰。很明顯比特幣不是。比特幣的運作是完全透明的。它的採用和增長是任何人都無法控制的。比特幣的價格完全取決於市場願意為其支付的價格,而不是支付給老人投資者的需要。
㈡ 為什麼說比特幣是一場泡沫
不久前,全世界比特幣總值首次突破了十億美元。對於一種沒有中央銀行或其他權威機構支持的純虛擬貨幣來說,這是項了不起的成就。但這也是暫時的:我們正經歷著一場比特幣泡沫,而泡沫的破裂只是時間問題。
說泡沫註定破裂有幾個原因。頭一條就是:因為它是泡沫,不管什麼圖表,要是長成了上圖這樣,必將在某一刻迎來以淚洗面的結局。但還有更深層的原因——比特幣是由商品和貨幣形成的詭異混合體。比特幣的商品價值是由其貨幣價值產生的,但隨著它的商品屬性愈發顯著,它作為貨幣的用途也就越小。
包括中本聰在內的這些人對現有金融機構的不信任絕非特例。而使中本聰與眾不同的是,他把這種不信任化為哲學理念,而這正是比特幣項目背後最重要的驅力。當他於2009年2月將比特幣介紹給世人時,中本聰誇口說他的新貨幣實現了「完全分權化,不存在任何可信賴方」。並且,他非常詳細地說明了在他看來亟待解決的問題:
「傳統貨幣的根本問題是使其運轉所需要的信任。我們必須信任央行不會使貨幣貶值,可是法定貨幣的歷史充斥著對這種信任的背棄。我們必須信任銀行會保存好我們的錢並以電子方式轉移,可是他們在日漸高漲的信貸泡沫中仍毫無保留的把錢貸出。我們不得不把我們的隱私託付給他們,並信任他們不會讓冒名頂替者從我們的賬戶把錢捲走。」
中本聰可不是偏執妄想狂:他在這里所說的與沃倫•巴菲特在2012年寫給股東的信中所講的並沒很大區別。
「在現有貨幣體系下,已知投資類型包括貨幣市場基金、債券、抵押貸款、銀行儲蓄,以及其他方式。這些基於貨幣的投資方式中的大多數都被看作『安全的』。實際上它們屬於最危險的資產形態。
「在過去的一個世紀里,這些投資方式已經摧毀了許多國家的投資者的購買力,哪怕這些投資者還是能持續適時地收獲本金與利息。此外,這一可怕的後果還會一再重現。政府決定了貨幣的最終價值,而體系因素偶爾會使他們偏向引發通貨膨脹的政策。這樣的政策時不時便會失控。
「即使是在美國這個強烈呼籲貨幣穩定的國家,美元自1965年我接手伯克希爾公司的管理工作以來貶值的幅度也高達驚人的86%。那時1美元能夠購買的東西今天要花多達7美元才能買到。」
如果你持有美元,你就要信任美國政府不會摧毀你的財富。對比之下,比特幣建立在不信任的基礎上——它被特意設計成一種「人人為己」的貨幣。全枉然因為他的愚蠢受到了比特幣界很多人的指責:把電子錢包存在一台聯網的Windows機上,他是怎麼想的?
但即便是在使用比特幣時,人們最終還是免不了要信任別人——而他們所信任的對象結果往往並不可靠。MyBitcoin事後被發現是個騙局;Mt Gox遭遇黑客毒手。目前人氣較高的新興比特幣公司是Coinlab,但是考慮到黑掉這些公司所能帶來的收益,而且執法機關對這類犯罪分子毫無興趣,他們始終要面臨損失客戶財產的風險。
零信任
比特幣所具有的如此程度的不信任既是特色也是漏洞——其實我們大多願意把囤積財富的任務外包給一家信得過的大型機構,而不是把1千美元藏在老橡樹根兒石牆里黑色的火山岩下頭,或者是把一共9萬美元的百元大鈔用鋁箔紙裹起來藏進冰箱。自己管理比特幣的風險很大,而且需要較高的電腦技能。可是把自己的比特幣託付給別人保管所需要的信任正是比特幣旨在規避的。
比特幣對財務機構與生俱來的懷疑不僅使其與法定貨幣涇渭分明,也使其與其它虛擬貨幣迥然不同,例如美國的Facebook幣、中國的Q幣以及全球最大的虛擬游戲《第二人生》(second life)里的林登幣。所有這些虛擬貨幣都在發明該貨幣的公司的嚴格監控之下,並且在這些特定的經濟體系外幾乎毫無價值。
這些虛擬貨幣中,一部分在規模上和比特幣大致處於同一個數量級,盡管很難對其進行同等意義上的比較。舉例來說,Facebook幣的年收入大約十億美元,而2007年Q幣的市場大到了讓中國人民銀行出面干預,號召各公司停止用Q幣進行交易。在最近這場泡沫中,比特幣一天的交易額曾超過3000萬美元,而多數時間每日交易額也有500萬美元以上。這樣可得每年的交易額約為20億美元,只要泡沫不破裂。
㈢ 比特幣勢如破竹,為什麼說它是一個巨大的泡沫
在價格方面,比特幣和各種「山寨幣」(所有比特幣體系之外的加密貨幣)都處於泡沫之中。但從價值上看,比特幣就不是如此了。戴維斯稱,雖然比特幣屬投機性交易,但比特幣還是有價值的。
戴維斯稱,如果你押注比特幣,你就押注於互聯網所提供的價值交換。互聯網通過各種協議交換信息,就如同人們用比特幣來購買一件商品或換取自己想要的服務一樣。因此,如果使用比特幣的人數在增加的話,那麼互聯網的價值將會繼續增長。
比特幣的價格本周繼續維持漲勢。根據CoinDesk的數據顯示,北京時間周三(12月6日)上午,比特幣的交易價格已經有史以來首次突破1.2萬美元。由於比特幣的漲幅很大,因此一些大型銀行的高管將比特幣稱為「泡沫」。自年初以來,比特幣的漲幅已超過1000%。
戴維斯的公司目前允許人們用「電子黃金」的方式支付,而不是用比特幣的方式支付。用戶可以將萬事達卡借記卡鏈接到Glint的應用程序上,然後做自己想做的事:購買自己所需的商品和服務,就連進行轉賬都行。這位高管說,比特幣是一種由互聯網提供的價值交換的,但它不能像黃金那樣被當作是一種支付的手段。
㈣ 比特幣和鬱金香泡沫有什麼區別
比特幣 :一種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算力消耗)的加密虛擬幣。總量2100萬,不可增加,不受任何中心化組織(個人、公司或者國家)的控制。在不泄露秘鑰的情況下,安全性極高(在現有人類技術下,不可能破解,遠高於銀行安全性)。比特幣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以及存儲行為(也就是除非所有節點遭到破壞或者有超過全網51%的算力進行攻擊,否則比特幣是絕對安全的)。 比特幣特點 :去中心化(有全體持幣人共同維護,不會受到任何中心化組織的控制),稀有性(總量2100萬,不可再生,不可超發),安全性(現有人類技術下不可破解),長期存儲性(可以不需任何成本地永久存儲,不會損耗,只需保管好秘鑰)。
比特幣產生的原因 :比特幣誕生的來源是2008年金融危機,全球央行超發貨幣,導致全球通貨膨脹。有些自由主義者和無政府主義者認為,超發貨幣是中心化組織(政府或國家)對個人財富的掠奪。舉個例子簡單說明,世界財富現有10萬億美元,由全世界人民擁有。美國增加發行10萬億美元的鈔票,世界上的鈔票數量變成了20萬億美元。全世界鈔票=全世界人民10萬億美元+美國政府10萬億美元。世界財富,由全世界人民所有->變成了全世界人民和美國政府各擁有一半。而此過程,美國政府並沒有付出什麼勞動(印鈔票忽略不計),就把全世界財富的一半從全世界人民手中轉移到自己手中。最後美國政府發行的鈔票通過貪污腐敗,內幕操作的方式轉移到了權力擁有者手中。這是一種赤裸裸掠奪。同理,其他非全球性貨幣國家發行貨幣是對本國人民的掠奪,全球性貨幣國家(美元,歐元,英鎊等全球流通性貨幣)發行貨幣是對全世界人民的掠奪。這種掠奪本身是極其不公平的。所以中本聰提出了一種去中心化加密貨幣的概念(比特幣),以取代央行貨幣,作為一種 數字化的黃金 ,用以充當全球性貨幣。
比特幣和黃金的相似性:稀有性、易存儲性、永久保存性、價值公認性(即價值不會因為某一部分人的放棄而完全消失,發文時比特幣擁有地址數超過3600萬,意味著價值得到了相當一部人的認可,即使其中一部分人放棄比特幣,仍然有超過千萬的人認可比特幣)
鬱金香泡沫 :又稱鬱金香效應,源自17世紀荷蘭的 歷史 事件。被稱為人類 歷史 上有記載的最早的投機活動。17世紀荷蘭的鬱金香一度在鮮花交易市場上引發異乎尋常的瘋狂,鬱金香球莖供不應求、價格飛漲,荷蘭鬱金香市場儼然已變成投機者伸展拳腳的、無序的賭池。到17世紀30年代初期,這一 時尚 導致了一場經典的投機狂熱。人們購買鬱金香已經不再是為了其內在的價值或作觀賞之用,而是期望其價格能無限上漲並因此獲利(這種總是期望有人會願意出價更高的想法,長期以來被稱為投資的博傻理論)。但是,所有的金融泡沫正如它們在現實世界中的名稱所喻示的一樣脆弱,當人們意識到這種投機並不創造財富,而只是轉移財富時,總有人會清醒過來,這個時候,鬱金香泡沫就該破滅了。在某個時刻,當某個無名小卒賣出鬱金香——或者更有勇氣些,賣空鬱金香時,其他人就會跟從,很快,賣出的狂熱將與此前購買的狂熱不相上下。於是,價格崩潰了,成千上萬的人在這個萬劫不復的大崩潰中傾家盪產。(來自網路)
兩者區別 :鬱金香會隨著熱度的下降而崩潰,因為其不具有易存儲性和長期存儲性,參考2020年原油期貨跌到負價格(因為不易存儲,導致要支付大量的存儲費)。但比特幣不同,比特幣誕生的時候就是目標作為數字黃金而誕生的,天生具有易存儲、永久存儲、稀有性,所以比特幣不會崩潰。但是比特幣的價格完全可能隨著行情的變化,發生巨幅震盪,這個是完全可能的。參考 歷史 價格,比特幣已經發生過至少三次暴漲暴跌的巨幅震盪,而 歷史 上黃金也發生過至少兩次巨幅震盪,但從來沒有黃金崩潰的說法。所以從長久時間上看,比特幣可能會暴漲暴跌,但絕對不會崩潰,而是會像黃金那樣逐漸地擔負起數字黃金的 歷史 使命。
各國對比特幣的態度 :
美國:允許在證券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美國聯邦法院將比特幣定義為貨幣。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不認為比特幣是貨幣,但承認比特幣的商品屬性和財產屬性,個人可以自由交易比特幣,不鼓勵,不反對,風險自負。對個人和組織擁有的比特幣,視為其財產,予以保護和支持。
澳大利亞:澳大利亞四大行」:不會阻止客戶進行比特幣交易。
日本:日本政府在2017年4月1日取消了比特幣交易的消費稅,正式承認了比特幣為合法支付方式。
德國:2013年8月德國金融部(Ministry of Finance)正式認可比特幣成為一種貨幣單位」(currency unit)和私有資產」。2018年3月,德國財政部表示,如果比特幣用戶將這一加密貨幣用作支付方式,那麼他們不會對其進行征稅。即承認比特幣的貨幣性。
新加坡:採取完全開放態度
99個國家(佔全球40%)對比特幣是持正面態度(合法或中立);
7個國家(佔全球3%)對比特幣是限制的態度是限制,包括中國;
10個國家(佔全球4%)對比特幣是限制的態度是非法;
130個國家(佔全球53%)未對比特幣表態。
由此可見,認可比特幣的個人(持幣地址數超過3600萬)和主權國家越來越多,最終比特幣會具有全球貨幣he數字黃金的地位,這也是比特幣的創始原因和目標。
以上回答屬於個人見解,不代表任何投資建議,風險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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