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序
㈠ 梅花易數口訣:梅花易數萬物類象口訣
出行:不宜遠行,宜涉舟,宜北方之行,防盜匪;恐遇險阻溺之事
謁見:難見,宜見江湖之人,或有水旁姓氏之人
疾病:耳痛、心疾、感染、腎疾、胃冷、水瀉、涸冷之疾、血病
官訟:有陰險,有失因訟,失陷
墳墓:宜北向之穴、近水傍之墓、不利葬
姓字:點水旁之姓氏
數目:一、六
方道:北方
五味:咸、酸
五色:黑
離卦:
天時:日、電、虹、霓、霞
地理:南方、干亢之地,窖、爐冶之所,剛燥厥地,其羨纖地面陽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甲胄之士
人事:文化之所,聰明才學,相見虛心,書事,美麗
身體:目、心、上焦
時序: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時,三二七日
靜物:火、書、文、甲骨、干戈、槁衣、乾燥之物
動物:雉、龜、鰲、蚌、蟹
屋舍:南舍之居,陽明之宅、明窗、虛室
家宅:安穩、平善、冬占不安,克體主火災
飲食:雉肉、煎炒、燒炙之物、干脯之體、熟肉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不利
生產:易生,產中女,冬佔有損,坐宜向南
求名:有名,宜南方之職,文官之任,宜爐冶亢場之職
求利:有財宜南方求,有文書之財,冬佔有失
交易:可成,宜有文書之交易
出行:可行,宜動向瞎派戚南方,就文書之行,冬占不宜行,不宜行舟
謁見:可見南方人,冬占不順,秋見文書考案才士
官訟:易散,文書動,詞訟明辨
疾病:目疾、心疾、上焦病,夏占伏暑,時疫
墳墓:南向之幕,無樹林之年,陽穴。夏占出文人,冬不利
姓字:帶次或立人旁士姓氏,行位三二七
數目:三二七
方道:南
五色:赤、紫、紅
五味:苦
艮卦:
天時:雲、霧、山嵐
地理:山徑路近山城,丘陵、墳墓,東北方,門闕
人物:少男、閑人、山中人、童子
人事:阻隔、守靜,進退不決,反背,止住,不見
身體:手指、骨、鼻、背
時序:冬春之月、十三月丑寅年月日時,七五十月日、土年月日時
靜物:土石、磨陵瓜果、黃物、土中之物、閭寺、木生之物、藤生之瓜
動物:虎、狗、鼠、百獸、黔啄之物、狐
家宅:安穩,諸事有阻,家人不睦,春占不安
屋舍:東北方之居,山居近石,近路之宅
飲食:土中物味,諸獸之肉,墓
㈡ 梅花易數:起卦加數例
在梅花易數中,以字起卦時,字的筆畫跟我們上學時的筆畫數是不同的,它是按沒有拐折來計算的,就是田的第二畫橫折算作兩畫而不是一畫,只要有拐折的地方都要分開,至於你說的「韓」字應該是文章的原稿,繁體字「韓」,為二十一畫!
㈢ 數字卦 六爻 梅花都是怎麼起卦的
取個3位數 如123,456,789.
123/8=15...3 取3
456/8=57...0 除盡取8
789/6=131...3取3 這個為6爻中的一爻
如果除盡取除數 !另外卦是從下往上走
六爻 就是三個銅錢一起搖然後看三個的正反 一共要三次 如下
一個背,兩個字,稱作「單」.畫作「 ▅▅▅▅▅ 」為少陽。
兩個背,一個字,稱作「拆」,畫作「 ▅▅▅▅ 」為少陰。
三個背,沒有字,稱作「重」,畫作「 ▅▅▅▅▅ O」為老陽,是變爻。
三個字,沒有背,稱作「交」,畫作「 ▅▅▅▅ X」為老陰,是變爻。
梅花 地支數: 子1、 丑2、 寅3、 卯4、 辰5、 巳6、 午7、 未8、 申9、 酉10、 戌11、 亥12。 先天八卦數: 乾一, 兌二, 離三, 震四, 巽五, 坎六, 艮七, 坤八. 以年支序數加農歷月份數,加農歷日數總和除以8,以其餘數為上卦。 再以年月日相加的總和數加上算卦的時辰序數之和除以8,取其餘數為下卦, 再以年月、日時相加的總和數除以6,取其餘數為動爻,動爻須變,是陽爻就變成陰爻,動爻是陰爻就變成陽爻,不動的卦爻則不變,動爻所在的卦將變成另外一個卦。 實際梅花易數起卦法多種多樣, 不一定非以時間來起卦預測, 也可以讓別人報數預測, 或寫一個字, 以字的筆畫數起卦預測, 或聽到某種聲音, 數其幾聲起卦或見到一組數字也可起卦預測,
㈣ 【覺悟傳統文化《梅花易數》(2)】——起卦有方
【覺悟傳統文化《梅花易數》(2)】——起卦有方
一、 時間起卦
以農歷年月日數總和除以八,以余數為卦數得上卦;以年月日時數總和除以八,以余數為卦數得下卦,再以年月日時數總和除以六,以余數為動爻。
例:公歷2001年9月19日上午10點鍾起卦,先把公歷的年月日和時間換成陰歷,查萬年歷為:辛巳年八月初三,上午10點為巳時。
時辰和年數取用地支的序數,序數是子為1、丑為2······亥為12。
上卦:年數+月數+日數,其和除以八,求余數,整除時取八數。「巳」在地支序數中處在第六位,故「巳」為6,即:(6+8+3)÷8=17÷8,余數為1。上卦數為一,乾為一。
下卦:年數+月數+日數+時數,其和除以八,求余數,整除時取八數。即:(6+8+3+6)÷8=23÷8,余數為7。下卦數為七,艮為七。
動爻:年數+月數+日數+時數,其和除以六,求余數,整除時取六數。即:(6+8+3+6)÷6=23÷6,余數為5。五爻為動爻。
綜上:上卦數一,乾為一,故上卦為乾;下卦數七,艮為七,故下卦為艮。卦為天山遁,五爻爻動。
《梅花易數》原文中《觀梅占》: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先生曰:「不動不佔,不因事不佔。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占之。
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三十四數,除四八三十二,餘二,屬兌,為上卦;
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數,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數,為離,作下卦;
又上下總四十三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餘一為動爻。
是為澤火革。初爻變咸,互見乾巽。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逐傷其股。右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互中巽木,復三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傷股之應。幸變為艮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凶危也。
《梅花易數》原文中《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往司馬公家共觀牡丹。時值花開甚盛,客曰:「花盛開如此,亦有數乎?」先生曰:「莫不有數。且因問而可占矣。「逐占之。
以巳年六數,三月三數,十六日十六數,總得二十五數,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一數為乾,為上卦;
卯時四數,共得二十九數,又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五為巽卦,作下卦;
得天風詬;
又以總計二十九數,以六除之,四六二十四,得五爻動;
變鼎卦,互見重乾。
逐與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時,當為馬所踐毀。」眾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時,果有貴官觀牡丹,二馬相嚙,群至花間馳驟,花盡之踐毀。
斷之曰: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克體之卦多矣,卦中無生意,固牡丹必為踐毀。所謂馬者,乾為馬也。午時者,離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二、 數字起卦
數字起卦,是一種簡便而准確率極高的起卦方法。此法大致可分為單位數和多位數兩種起卦法,一般會要求報兩位數。
單位數起卦要加時辰作內卦(下卦)。
多位數一般是將數一分為二,即分成兩段各除以八,並分別取余數為上下卦。
若多位數是偶位數(如:4位數,6位數等),則兩段平分(若6位數,前面3位,後面3位;前面為上卦,後面為下卦)。若多位數是奇位數(如:5位數,7位數等),則前段比後段少一位數作上卦,後段比前段多一位數作下卦,以對應天簡地繁、天清地濁、天輕地重、陽簡陰繁、陽少陰多的自然法則。
1.單位數
單位數為上卦;
時辰數為下卦;
兩數相加除以六,余數為動爻。
例:上午10點起卦,數字3。
上卦:上卦數為3,先天八卦,離為三,故上卦為離。
下卦:上午10點就是巳時,「巳」在地支序數中處在第六位,故「巳」為6,故下卦數為6,先天八卦,坎為六,故下卦為坎。
動爻:上卦數為3,下卦數為6,即:(3+6)÷6=9÷6,余數為3。三爻為動爻。
綜上:上卦離,下卦坎,卦為火水未濟,三爻爻動。
2.兩位數
十位數為上卦;
個位數為下卦;
十位數與個位數之和除以六,余數為動爻。
3.三位數
百位數為上卦;
十位數為下卦;
個位數除以六,余數為動爻。
4.多位數
(1)位數為偶數位時
前後段均分。
前段各數之和,除以八,余數為上卦;
後段各數之和,除以八,余數為下卦;
所有數之和,除以六,余數為動爻。
(2)位數為奇數位時
前段比後段少一位數。
少一位的前段各數之和,除以八,余數為上卦;
多一位的後段各數之和,除以八,余數為下卦;
所有數之和,除以六,余數為動爻。
5.特殊數的處理
所測的數字之中有0的處理方法。
例:910,把910變為9+10,用9求上卦,用10求下卦,用9+10=19求動爻。
例:103,用10求上卦和下卦(即上卦和下卦相同,為純卦),用3求動爻。
日常生活中凡所見數字均可用來起卦,如撲克牌、電話號碼、車牌號碼、書頁號碼等等,其起卦方法類似於數字起卦法。
三、 方位起卦
方位起卦法,邵雍稱之為「端法後天起卦」法。方位起卦法即直接根據人或物及其所在的方位進行起卦。此法是以八卦萬物屬性為上卦,以「後天八卦」方位為下卦。即以物或人所取之象為上卦,以其所在後天八卦方位之卦為下卦,以上、下卦數加時辰數除以6,取余數為動爻。
後天八卦方位:坎北,離南,震東,兌西,乾西北,坤西南,巽東南,艮東北。
八卦萬物屬性:觀其人,老年男人為乾(乾為父),少女為兌;取其身,頭為乾,足為震,目為離;取其物,人手中之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乾屬金;乾為天,天圓地方),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坤屬土;坤為地,天圓地方)之類;觸及、見及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梅花易數》原文中《老人有猶色占》:
己丑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問其何以有憂,曰:「無」。怪而占之,以老人屬乾為上卦;巽方為下卦,是為天風姤卦;又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為動爻,是為天風姤之九四。<易>曰:「包無魚,起凶」 。是易辭不吉矣。以卦論之,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克體,並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遂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謂老人曰:「汝於五日內謹慎出入,恐有重災。」果五日,老者往赴吉席,因魚骨鯁而終。
又凡占卜,克應之期,看自己之動靜,以決事之遲速,故行則應速,以遂成卦之數,可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則事應於遲,當倍其成卦之數而定之也;立則半遲半速,止以成卦之數定之可也。雖然如是,又在變通,如占牡丹及觀梅之類,則二花皆朝夕之故,豈待成數之久也。
上述案例的白話文大意是:在己丑日卯時(卯時,上午5時至7時),邵雍在路上行走,看見一老人從東南方(巽方)走來,面帶憂愁,問他因為什麼事情而憂愁,老人回答說:「沒什麼憂愁。」邵雍感到奇怪,於是起卦預測。老人為乾卦的卦象(乾為父),便用乾卦作為上卦,以東南方(巽方)的巽卦作為下卦,乾為天,巽為風,得天風姤卦。乾卦數為一,巽卦數為五,卯時數為四(「卯」在地支序數中處在第四位,故「卯」為4),共得十數(1+5+4=10),用十除以六,商數為1,余數為4(10÷6),即四爻為動爻,九四爻動。《易經》天風姤卦九四爻爻辭為:「包無魚,起凶。」此爻為不吉利。再用卦象來解釋,天風姤卦:下卦巽為體卦,上卦乾為用卦;巽為木,乾為金,金克木;交互卦中出現兩個乾卦,全都是金克木;故體卦巽木 無生之氣,並且被占測的老人在路上行走,其應驗應該是快的,故使用成書十數(乾卦數為一,巽卦數為五,卯時數為四,1+5+4=10),取其一半(10÷2=5),其數為五。於是,邵雍對老人說:「你在五天之內,要謹慎小心行事,你恐怕有重大災禍。」果然在第五天,老人赴喜宴,因為魚骨鯁喉而死。
方位起卦法,應卦的期限,一般看人的情況是處於動中還是處於靜中,來決斷事情應驗的快和慢。
行走的人應驗的時間快、時間短,用成卦的數除以二,取其半數(成數的一半)作為應驗的日期。
坐著的人應驗的時間慢、時間久,用成卦的數乘以二(成數的2倍)作為應驗的日期。
站立的人應驗的時間不快不慢,直接用成卦的數作為應驗的日期。
雖有以上三種方法來定應驗日期,但還需靈活變通。
《梅花易數》原文中《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其有何喜,曰:「無」。遂占之,以少年屬艮,為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七,總十七數,除六,餘五為動爻,賁之六五爻動。曰:「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易辭已吉矣,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斷曰:「子於十七日內,必有幣聘之喜。」至期,果然定親。
丁俊貴
2020年8月29日
㈤ 《梅花易數》基礎知識
梅花易數起於宋代易學大家邵雍——康節先生,以起卦簡單明了,分析簡易,預測准確度高而著稱,正合易學愛好者入之用。
它可取萬物以成卦,用體、互、用、動卦結合五行以斷成敗吉凶,結合先天之數與五行四時休旺以知應驗時間,數目多少。
1、符號與卦名的對應
乾三連,坤六斷。
震仰盂,艮覆碗。
註:震上而兩道(爻)斷,下而一道連,如一個向上開口的容器,艮卦反之,則像口向下扣著的一個碗。
兌上缺,巽下斷。
註:兌上面的一道斷,稱為「上缺」,巽則反之,「下斷」。
離中虛,坎中滿。
註:離中間斷,稱為「中虛」,坎中間連,兩邊斷,稱為「中滿」。
2、八卦與自然和人事的對應
乾-天-父
坤-地-母
震-雷-長男
巽-風-長女
坎-水-中男
離-火-中女
艮-山-少男
兌-澤-少女
3、八卦之數
此為先天之數,其中「乾一」即乾卦先天數為一,「兌二」依次類推。
先天之數來源於古代,而其中卻飽含了現代的「二進制思想」。
例如:兌卦,從下到上分別為——、——、— —,若以二進制則表示為 1、1、0,寫為110,化為十進制則為1*22+1*2+0=6,以八卦數進制的8減之8-6=2,此即兌卦數二的由來,其它卦以此類推,
4、地支之數
十二地支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依序地支之數則為:子為一,丑為二,依次亥為十二。
5、天干之數
十天干為: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依序天干之數則為 : 一到十。例:甲為一,庚為七。
6、五行生剋
五行為:水、木,火、土、金。
五行相生;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
可以此來記憶:以水來澆樹木,可謂之「水生木」,干木可以生火,火燒完後變為塵土,而從礦土中可以提取金屬,金屬熔化可為液體(水)。
五行相剋: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又克火。
可以此來記憶:水可以滅火,火可以熔金,刀可以削木,木可以疏土,土可以擋水。
7、八卦,天干,地支的五行所屬
水:坎、子亥、壬癸
木:震巽、寅卯、甲乙
火;離、巳午、丙丁
土:坤艮、辰戌丑未、戊己
金:兌乾、申酉、庚辛
㈥ 【覺悟傳統文化《周易》(24)】——梅花易數
【覺悟傳統文化《周易》(24)】——梅花易數
一、梅花概述
梅花易數是中國古代占卜法之一。現在的梅花心易就是梅花易數的別稱。梅花易數依先天八卦數理,即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隨時隨地皆可起卦,取卦方式多種多樣。
梅花易數可以產生聲音、方位、時間、動靜、地理、天時、人物、顏色、動植物等自然界或人類社會中的一切感知的事物異相,作為預測其發展趨勢的方法。從而可洞悉其先機達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的效果。
梅花易數相傳為麻衣道人、陳希夷等一脈綿延傳下之秘法,後為北宋邵康節先生常用的心易神數。此數經邵先生傳下後,也使易學在占筮領域上,更有其重大的實用價值,也由邵康節後,才改名為梅花易數。
梅花易數在術數中是一種輕靈俏易的占卜方法。其方法取《周易》之原理,以卦象喻吉凶。簡單易學、實用精準為歷代研究者所喜愛並沿用。其佔法主動,並不需要求測者拋錢幣或報生辰之類即可進行預測。僅根據其一行一動、一言一句即可取卦達到預測目的。技藝高超者,預測時聲色不動,讓人頓感神奇,驚遇異人。
梅花易數又稱梅花易、梅花數。是中國傳統哲學思想的一種表現形式。其書全稱為《邵康節先生觀梅拆字數全書》。取《周易》之原理,以卦象喻吉凶。是一部以易學中的數學為基礎,結合易學中的「象學」進行占卜的書,相傳邵雍運用此法時每卦必中,屢試不爽。
二、知識架構
1.先天卦數
梅花易數起卦用的是先天八卦之數。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2.八卦類象
乾:為天,五行屬性為金。代表天,也代表金屬或具有金屬性質的東西。
兌:為澤,五行屬性為金。代表沼澤,水性物,也代表金屬或具有金屬性質的東西。
離:為火,五行屬性為火。代表火、或具有火性的東西。
震:為雷,五行屬性為木。代表雷,也代表樹木、或具有木性的東西,大木。
巽:為風,五行屬性為木。代表風,也代表草、藤或具有木性的東西,小木。
坎:為水,五行屬性為水。代表水、或具有水性或流動性質的東西。
艮:為山,五行屬性為土。代表山,也代表具有土性的東西。
坤:為地,五行屬性為土。代表地、大地,也代表具有土性的東西。
3.五行生剋
(1)五行相生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2)五行相剋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4.八宮五行
乾、兌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離火。
5.卦氣旺衰
(1)卦氣旺
震、巽木旺於春;離火旺於夏;乾、兌金旺於秋;坎水旺於冬;坤、艮旺於辰、戌、丑、未月。
(2)卦氣衰
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辰、戌、丑、未坎。
6.干支五行
甲乙東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7.地支五行
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龍;巳火蛇;午火馬;未土羊;申金猴;酉金雞;戌土狗;亥水豬。
8.八卦圖像
乾三連,坤六段;震仰盂,艮覆碗;離中虛,坎中滿;兌上缺,巽下斷。
三、分類占斷
1.天時占
凡占天時,不分體用,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陰晦,乾主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艮多則久雨必晴,兌多則不雨亦陰。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
2.人事占
人事之占,詳觀體用。體卦為主,用卦為賓。用克體不宜,體克用則吉。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生用有耗失之患。體用比和,謀為吉利。更詳觀互卦、變卦,以斷吉凶;復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則以全體用總章象決吉凶。若有生體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體之卦有何吉;又看克體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體之卦。無生克,止斷本卦。
3.家宅占
凡占家宅,以體為主,用為家宅。體克用,則家宅多吉,用克體,則家宅多凶。體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盜之穩。如有生體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斷之。
4.屋舍占
凡佔屋舍,以體為主,用為屋舍。體克用,居之吉,用克體,居之凶。體生用,主資財衰退;用生體,則門戶興隆。體用比和,自然安穩。
5.婚姻占
占婚姻以體為主,用為婚姻用生體,婚易成,或因婚有得;體生用,婚難成,或因婚有失。體克用,可成但成之遲;用克體,不可成,成亦有害。體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體為所佔之家,用為所婚之家。體卦旺,則此家門戶勝;用卦旺,則彼家資盛。生體,則得婚姻之則,或若體用比和,則彼此相就,良配無疑。
6.生產占
占生產,以體為母,用為生。體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剋。體克用不利於子;用克體不利於母。體克用而用卦衰,則子難完;用克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用生體,利於母;體生用,利於子。體用比和,生育順快。
若欲辨其男女。陰陽卦爻相生,則察所佔左右人之奇偶以證之。如欲決其日辰,則以用卦之氣數參決之。所謂卦之氣數者,即看何為用卦,於八卦時序之類次之。
7.飲食占
凡占飲食,以體為主,用為飲食。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體克用,則飲食有阻;用克體,飲食必無。體用比和,飲食豐足。又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無坎無兌,則皆無。兌、坎生體,酒肉醉飽。欲知所食何物,以飲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飲食人事類者,即前八卦內萬物屬類是也。
8.求謀占
占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事。體克用,謀雖可成,但成遲。用克體,求謀不成,謀亦有害。用生體。不謀而成;體生用,多謀少遂。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9.求名占
凡占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喪。用生體,名易成,或因名有得。體用比和,功名稱意。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若無克體卦,則名易就,止看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克體之卦,如卦有克體者,即居官見禍,輕則上司責罰,重則削官退居。其日期,看克體之卦氣者,於八卦所屬時序類中斷之。
10.求財占
占求財,以體為主,以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無財。體生用,財有損耗之憂;用生體,財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則利快意。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定之。欲知破財之日,克體卦氣定之。
又若卦中有體克用之卦,及生體之卦,則有財,此卦氣即見財之日。若卦中有克體之卦,及體生用之卦,即破財,此卦氣破財之日。
11.交易占
占交易,以體為主,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不成。體生用,難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體,即成,成必有財。體用比和,易成。
12.出行占
占出行,以體為主,用為所行之應。體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體,出則有禍。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體,有意外之財。體用比和,出行順快。
又凡出行,體宜乘旺,諸卦宜生體。體卦乾、震多,主動。坤、艮多,不動。巽宜舟行,離宜陸行。坎妨失脫,兌主紛爭。
13.行人占
占行人,以體為主,用為行人。體克用,行人歸遲;用克體,行人不歸。體生用,行人未歸;用生體,行人即歸。體用比和,歸期不日矣。
又以用卦看行人在外之情況。逢生,在外順快;逢衰受克,在外災殃。震多不寧,艮多有阻。坎有險難,兌主紛爭。
14.謁見占
占謁見,以體為主,用為所見之人。體克用,可見;用克體,不見。體生用,難見,見之而無益;用生體,可見,見之且有得。體用比和,歡然相見。
15.失物占
占失物,以體為主,用為失物。體克用,可尋遲得;用克體,不可尋。體生用,物難見;用生體,物易尋。體用比和,物不失矣。
16.疾病占
凡占疾病,以體為病人,用為病症。體卦宜旺不宜衰,體宜逢生,不宜見克。用宜生體,不宜克體。體克用,病易安;體生用,病難愈。體克用者,勿葯有喜;用克體者,雖葯無功。若體逢克而乘旺,猶為庶幾。體遇克而更衰,斷無存日。欲知凶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體生用者,遷延難好;用生體者,即愈。體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主卦決之。若詳危厄之期,克體之卦定之。若論醫葯之屬,當看生體之卦。如離卦生體,宜服熱葯;坎卦生體,宜服冷葯,如艮溫補;乾、兌涼葯是也。
17.官訟占
占官訟,以體為主,用為對辭之人與官訟之應。體卦宜旺,用卦宜衰。體宜用生,不宜生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者,己勝人;用克體者,人勝己。體生用,非為失理,或因官有所喪;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有所得。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義。
18.墳墓占
占墳墓以體為主,用為墳墓。體克用,葬之吉;用克體,葬之凶。體生用,葬之主運退;用生體,葬之主興隆,有蔭益後嗣。體用比和,乃為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
四、梅花卦法
1.年、月、日、時起卦
即以農歷之年、月、日總和除以八,以余數為卦數求上卦;
以年、月、日、時總和除以八,以余數為卦數求下卦;
再以年、月、日、時總和除以六,以余數為動爻。
例:農歷壬申年四月十一日巳時起卦:申年9數,巳時6數。
上卦為:(年+月+日)÷8,取余數。 即:(9+4+11)÷8=3,此處無余數。
下卦為:(年+月+日+時)÷8,取余數。 即:(9+4+11+6)÷8,余數為6為坎卦。
動爻數為:(年+月+日+時)÷6,取余數。 即:(9+4+11+6)÷6=5,此處無余數。
此卦為:上卦為坤,下卦為坎,動爻為上爻。
2.直接以數起卦
這是一種簡便而准確率極高的起卦方法。當有人求測某事時,可以讓來人隨意說出兩個數,第一個數取為上卦,第二個數取為下卦,兩數之和除以6,余數為動爻,或者可以隨便借用其他能得到兩數的辦法起卦,如翻書、日歷等等。
3.端法後天起卦
端法後天起卦法是以"八卦萬物屬數為上卦,以後天八卦方位下卦",即以物或人所取之象為上卦,以其所在後天八卦方位之卦為下卦,以上、下卦數加時數除以6,余數取動爻。這種方法經常使用。
4.按聲音起卦
凡聞聲音,數得聲數起作上卦,加時數配作下卦。如動物鳴叫聲,叩門聲,別人說話聲皆可起卦。若所聞聲音中有一間隔,可以把間隔前聲數取作上卦,把間隔後聲數取作下卦,以上下卦數加時辰數取動爻。
5.按字的筆劃數或字數起卦
字少時,按筆畫數,字多時,可用字數起卦。
凡見字數,如停勻,即平分一半為上卦,一半為下卦。如字數不勻,即少一字為上卦,取"天輕清"之義;以多一字為下卦,取"地重濁"之義。
6.丈尺寸起卦
凡數皆可起卦,丈尺,尺寸皆為數,亦可起卦。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數寸不系)。
尺寸之物,以尺數為上卦,寸數為下卦。合尺,寸之數,加時數取爻。分數不用。
7.起卦加數法
按年、月、日、時起卦,一個時辰之內,只有某一特定的卦象,在同一時辰內,可能有多人來占問,不能以同一卦象斷事,或有多人同來問同一件事者,亦不能以同一卦象論之。為解決這一問題,可用加姓氏筆劃數的方法,進行起卦決之。
8.物數占
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物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卦數並時數,總數除以六,取動爻。
9.為人占
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來意。
聽其語聲音,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語兩句,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後一句為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後所聞一句,余句不用。
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為乾,少女為兌之類。
取諸其身者,如頭動為乾,足動為震,目動為離之類。
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
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以年、月、日、時者,即以求問時之年月日時起卦。
書寫來意者,其人來占,或寫來意,則以其字占之。
10.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時,或聞有聲音,或觀當時有所觸之外物,皆可起卦。
11.占動物
凡占群物之動不可起卦。如見一物,則就此物為上卦,物來之方位為下卦,合物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以此卦總斷其物。如後天占牛鳴雞叫之類。又凡、牛、馬、犬、豬之類,初生,則以初生年、月、日、時占之。又或置買此物,亦可以初置買之時推之。
12.占靜物
凡占靜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樹木之類,則屋宅初創之時,樹木初置之時,皆可起卦。至於器,則置成之時可占,如枕椅之類是矣。余則無故不佔。若《觀梅》,則見雀爭枝墜地而占;《牡丹》,則自有問而占;《茂樹》,則枝枯自墜而後占也。
五、梅花哲理
我國古代先哲,對事物的觀察非常直觀、直達本質,他們將所有具備同一屬性的事物劃分一類。而這種屬性可以是性狀;可以是功用;可以是運動狀態,等等。也因此有時同一事物便同時具備了多種屬性。而也正是因為這些屬性,使他們在沒有同物種的聯系下有了聯系性。易學取象也便是據此,從一個物象上聯繫到了另一物象。
正是因為這樣,梅花易數的卦式以八卦類萬物之象,取體用主客、五行制化之哲理內涵來推演了事物的消長變化,從而模擬了事物發展始終。
在易佔中,有著三不佔原則。即:無故不佔、無異不佔、無問不佔。事物的發生發展都是處在常態下進行的,因此,只有在事物處於變異之時,才會暴露出切入其發展變化的「機」。這也就是古人所說的:「思慮未動,鬼神不知」。
「善言天者,必是驗於人」;「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我們祖先認為,人們既可以從自然界的某些物質運動規律中領悟到人體生命活動的規律,當然也可以從人體生命現象中推斷出自然的發展過程。盡管古人論說的角度各有不同,但各說都無一例外的力圖追索天人相通之處,從而也形成了古人關於「天人相應」的學說。
《梅花易數》基於這種思維,依託《易經》的卦象構建出了一套可以模擬事物發展的趨勢模型。她以「主、互、變」卦的動態變化來描述事物的起始至終結。以「體用」這個僅中國才有的哲學概念來說明事物發展的主客。用五行的制化來表示事物間的促進與殺伐。並一並的說明了事物與事物間的看不見的微妙聯系。
丁俊貴
2020年5月21日
㈦ 梅花易數口訣:梅花易數萬物類象口訣
婚姻:利於婚姻,宜稅產之家、鄉村之家,或寡婦之家,春占不利
生產:易產,春占難產,有損或不利於母,坐宜西南方
求名:有名、宜西南方或教官、農官守土之職、春占虛
交易:宜利交易、宜田土交易、宜五穀利、重物、布帛、靜中有財、春占不利
求利:有利,宜土中之利,重物之利、靜中得財,春占無財,多中取利
謀旺:利求謀,鄰里求謀,靜中求謀,春佔少遂,或謀於婦人
出行:可行、宜西南行、宜往鄉里行、宜陸行,春不宜
謁見:可見,利見鄉人,宜見親朋或陰人,春不宜見
疾病:腹芹尺疾、脾胃之疾、飲食停滯,從而食不化
官訟:理順、得眾情、訟當解散
墳墓:宜向西南之穴、平陽之地、近田野、宜低葬,春不可葬
姓字:帶土姓人、行位八五十
數目:八五十
方道:西南
五味:甘
五色:黃、黑
天時:雷
地理:東方、樹木、鬧市、大途、竹林、草木茂盛之所
身體:足、肝、發、聲音
人物:長男
人事:起動、怒、虛驚、鼓動噪、多動少靜
時序:春二月、卯年月日時、四三八月日
靜物:木竹、葦、樂器(竹木)、花草繁鮮之物、核
動物:龍、蛇、百蟲、馬鳴
屋舍:東向之居、山林之處、樓閣
家宅:宅中不時有虛驚,春冬吉,秋占不利
飲食:啼、肉、鮮肉、果酸味、菜蔬、鯉魚
婚姻:可、有成、聲名之家、得長男之婚,秋占不利
求利:山林竹木之財、動處求財,或山林、竹斗納木茶貨之利
求名:有名、宜空首沒東方之任、施號發令之職、掌刑獄之官、竹茶木稅課之任、或鬧市市貨之職
生產:虛驚、胎動不安、頭胎必生男,坐宜向東,秋不吉
疾病:足疾、肝經之疾、驚恐不安
謀旺:可旺、可求,宜動中謀,秋占不遂
交易:利於成交,秋占難成,動而可成,山林、木竹茶貨之利
官訟:健訟、有虛驚、行移取甚反復
謁見:可見、在宜山林之人,利見宜有聲名之人
出行:宜行,利東方、利山林之人,秋占不宜行、但恐虛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