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小梅花鹿
① 殺鹿是不是犯法
如果是人工養殖的鹿是可以殺的,如果是殺野生的或者國家保護動物是犯法的。
比如取鹿角就要殺害梅花鹿、馬鹿等國家保護動物,這就是違法行為。梅花鹿、馬鹿是我國主要的茸用鹿。梅花鹿主產於吉林、遼寧;馬鹿主產於黑龍江、吉林、青海、新疆、四川、福建等省區。梅花鹿被列為中國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馬鹿為重點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已禁止非法捕獵與貿易。鹿茸因種類不同,分為梅花鹿茸(黃毛茸)、馬鹿茸(青毛茸)兩大類。採收方法又分鋸茸和砍茸兩種用茸是將兩個幼角鋸下,呈圓柱形,鋸口直徑3厘米左右,有蜂窩狀小孔.表皮呈棕紅色或棕色,長滿灰黃色的毛茸。鹿茸在加工切片的過程中,由於切片的部價不同,其性狀、名稱和質量也不同。幼角的頂部外皮較厚,但很細嫩,因而呈棕黃色,有光亮,皮內為半透明黃白色,油潤似蠟狀、炮製成薄片。
【法律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九條 國家對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實行重點保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為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名錄及其調整,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公布。
第十六條 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捕捉、捕撈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
第二十二條 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第三十一條規定: 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關於懲治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② 殺了野生梅花鹿怎麼辦
梅花鹿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不管你是故意還是誤殺,都要向當地有關部門報案自首;講明情況爭取寬大處理。
③ 殺梅花鹿犯法嗎
法律分析:不違法,野生梅花鹿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是禁止獵殺和販賣的,但人工飼養的梅花鹿屬於54種馴養野生動物中允許商業經營的范圍;只要養殖場具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以及營業執照,就有銷售的權利。但是餐館必須辦理一個梅花鹿相關的經營證, 才可銷售宰殺的梅花鹿。請先去林業局、工商局、衛生局做好備案工作;
法律依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 從事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取得《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以下簡稱《馴養繁殖許可證》)。沒有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活動。
本辦法所稱野生動物,是指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所稱馴養繁殖,是指在人為控制條件下,為保護、研究、科學實驗、展覽及其他經濟目的而進行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活動。
④ 宰殺梅花鹿需要什麼手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梅花鹿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馴養國家重點野生動物梅花鹿應當向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二、國家重點野生動物的養殖,需要具備相關的材料。
(一)《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表》;
(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
(三)證明申請單位或個人身份、資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四)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源來源證明,包括引種協議書或意向書、有效批准文件、進出口證明書、收容救護處理文書等;
(五)證明其對馴養繁殖固定場所具有相應使用權的有效文件或材料(用於馴養繁殖的固定場所應符合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劃和相關規定的要求,經鎮街政府同意該場所用於馴養繁殖的同意意見;);
(六)馴養繁殖所需資金來源證明;
(七)野生動物救治及飼養人員技術能力證明(人員、技術保證(資格證書));
(八)從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總體規劃,及野生動物飼料來源說明材料;
(九)申請馴養繁殖的各種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防逃逸設施、籠舍、隔離牆(網)等圖片,及面積、規格、安全性的說明材料;
(十)申請增加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的,需提交原有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和健康狀況的說明材料,及已經取得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復印件和相關批准文件。
三、辦理程序
(一)初審
申請單位或個人向其所在地區縣(自治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遞交《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行政許可事項申請表》及其相關材料,經其審查簽署同意的意見後,上報市林業局。
(二)審核
市林業局根據上報材料進行審核。上報材料不完整的要求一次性補充或完善;審核同意的上報國家林業局審批;審核不同意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或個人並說明理由,告知復議或者訴訟權利。
(三)審批
國家林業局審批。國家林業局或其委託的單位可根據需要組織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審查合格的,由國家林業局向申請人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審查不合格的,由國家林業局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告知復議或訴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