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店辞职
A. 请问我在花店当学徒,从九月四号开始上班到9月13号辞职,请问我有工资吗
你应该是有工资的,无论是在任何一个企业单位,她的试用期只是三天到七天一般来说三天以后就会有工资,如果老板和你当初谈的是七天的话,你七上了。超过七天了你七天的工资加上你以后正常上班的工资也是可以按你的工资一起开给你的。你四五六七八九十号的工资是按你的试用期的工资开的然后你到一直到你十三号的工资都是有钱的
B. 如何防止花店员工干几个月就辞职
先应当分析一下员工总是干不长久的原因,针对这些原因能改进的改进,没法改进的需要与员工形成统一的认识,必要时可以给一些主力员工以一定的分红,总之想办法让员工不愿意离开才是上策。
C. 在花店上班,干了九天,没有工钱吗被店长辞掉的,不是我个人主动辞职的
是否是个人主动辞职 ,在花店上班 九天都应当有工钱 。如果是被店长辞退 ,应当还补发你半个月的赔偿金 。并且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你 ,具体还要根据你的合同或者是劳务协议 。
D. 辞职理由怎么说最好我是花店的,我和老板有点亲戚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 女子在花店上了6天班,被老板娘骂到精神崩溃,开始怀疑人生,你怎么看
导读:在社会上工作,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在雇佣关系中,老板与员工之间是否能够和谐融洽的相处,也是一门学问。虽然有些情况下,老板与员工看问题的角度会有所不同,但不论怎样,侮辱、谩骂甚至人身攻击这样的行为都是不应该的。雇佣关系也是平等的关系,需要雇佣双方共同来用心维护。
小余姑娘最近非常烦心,因为在她所打工的那家花店,老板每天都要变着花样地骂她。用小余自己的话来讲就是,根本没办法好好沟通,嘴上总是骂骂咧咧的。老板如此举动,让小余在工作中不断地产生自我怀疑,已经到了不堪重负的程度。那么小余到底遭遇了何种程度地对待?花店老板对此又会作何回应?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入职仅六天,天天挨骂心态失衡
据小余讲述,她刚刚到这家花店打工,之前谈好的试用期是15天,试用期工资是100元/天。小余一共入职了6天,但就在这6天里,小余已经被老板骂到怀疑人生了。
小余表示还会继续到花店去沟通解决,当小余后来再次去花店找老板时,那位花店老板终于向小余道了歉,并将工资发给了小余。
上述事件中,小余的遭遇或许会引发很多人的共鸣,工作中虽没被老板"骂"过,但"骂"也需要有个限度。如果确实是工作失职,那么接受批评本无可厚非,但批评和谩骂完全是两个概念。如果一味地只是进行羞辱和人身攻击,则这种语言暴力已经完全超出了正常的工作范畴,雇佣者完全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如果雇佣者只是一味地逆来顺受,那么整个雇佣关系将会变得严重失衡,其雇佣关系也势必不会长久维持。希望职场人士都能够完美地处理好人际关系,在工作中讲求方式方法,这样,才能实现一个稳定和谐、有利于个人成长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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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在花店工作十天,当时第一天没有问老板给不给我工钱,9.4-9.13号晚上辞职
你好工资是你付出劳动的对价,原则上你付出了劳动一天就应该得到一天的工资,如果你确实想要主张工资可以和老板沟通,确实没有进展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他们出面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