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店注册
A. 开一个鲜花店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办理的手续:
1、开鲜花店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2、开鲜花店同样也要到地税局办税务登记证。
所需要的证件及资料: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和复印件、店面的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店面的租赁合同及复印件。对于非本地人还要提供计生证明文件等材料。
B. 花店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花店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登记机关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除当场登记的外,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一、开花店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如果花店不是花卉公司,建议注册为个体户,操作简单自由。如果以后不想处理,也可以处理简易注销.
1.提供3-5个店名,其名称个性最能体现行业内;
2.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码、邮箱;
3.在本枯缓地办理的CA数字证书;
4.注册资本认缴系统默认为3万元;
5.业务范围参考同行,尽量填写规范;
6.对于实际注册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或红本租赁合同。
二、开花店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1.无论是注册公司还是注册个体户都要先核名,核名通过后才能开始注册;
2.个体户注册一般通过全网流程办理,3-5个工作日即可拿到营业执照,最快当天就能办理成功;
3.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营业执照了,凭身份证就可以去。在工商局窗口领取;如果是托运,就等快递员上门;
4.税务实名认证。因为税务局的大部分业务都需要实名认证才能办理好,所以每个企业只要注册过,都需要实名认证。
三、注册个体户办理方式
1.通过微信官方账号。
打开微信搜索当地市场监管局微信官方账号并关注。在菜单栏中,公共服务-商事主体登记未申报-登录——人脸识别验证-个人设立-按照流程一步一步来。
2、通过初创企业,一个窗口办理。
进入市场监管局设立企业窗口平台——注册账号登录平台。
一般开花店不需要办理什么专项资质许可,只要经营好,按时记账报税,及时处理工商税务异常,不想继续经营,及时办理简单的个体户注销手续即可。
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⒈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⒉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⒊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⒋刻私章:
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费用大概20元左右。
⒌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⒍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没银模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⒎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500元左右(搏姿50万以下注册资金)。
⒏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此项费用约300元左右。
法律依据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商业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加强引导、依法规范,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