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小情郎
㈠ 教唆他人杀人 是什么罪名
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238条、247条、248条、289条、292条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二)对自杀案件是否构成犯罪的认定。
关于教唆犯,应当掌握,(一)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二)对于间接教唆的也应按照教唆犯处罚。(三)对教唆犯的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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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经营早餐店的黄郁玲与小她11岁的黄乃文发生婚外情,因丈夫李建颖不肯离婚,前年七夕情人节竟教唆小男友伙同潘姓少年杀夫,台湾“最高法院”昨天依杀人罪,判黄郁玲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潘姓少年徒刑12年,全案定谳。
33岁的黄郁玲与丈夫李建颖在宜兰市经营早餐店,2010年间结识常客黄乃文并发生多次性关系,虽然夫妻感情不佳,但李建颖却不肯离婚,黄郁玲多次暗示、教唆黄乃文及黄的友人潘姓少年“使李建颖消失不见”。
由于黄乃文有原住民血统,黄郁玲为激起小男友杀机,常以丈夫都叫原住民为“番仔”等语刺激,甚至还开出80万元杀人代价买凶杀夫。
黄乃文前年5月间入伍服役,七夕情人节外出与黄郁玲碰面,当天晚上伙同潘姓少年到早餐店,合力勒死李建颖后逃逸,潘姓少年两天后向警方自首,揭发这件震惊社会的教唆小男友杀夫案,黄乃文因军人身分,去年9月间经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定谳。
法院认为,黄郁玲竟买凶杀夫,且毫无悔意,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审酌潘姓少年年轻识浅,没有前科且自首,判处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