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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女半袖

发布时间: 2021-01-01 10:20:34

Ⅰ 谁知道荷花女案件的经过

吉文贞,1925年6月出生在上海一个曲艺之家,自幼随父学艺演唱,从1940年起在天津登台演出,曾红极一时,1944年病故。

1985年起,魏锡林拟以吉文贞为原型人物创作小说。创作中,魏锡林曾几次寻访了陈秀琴(吉文贞之母)、吉文利(吉文贞之弟),了解吉文贞生平及其从艺情况,并索要了其生前照片。1987年初,这部由魏锡林自行创作,总计约11万字的小说《荷花女》完稿,并被投稿于《今晚报》。

《今晚报》副刊自1987年4月18日至同年6月12日对小说配插图进行连载,每日一篇,共计56篇。小说在内容中使用了吉文贞的真实姓名和艺名,内容除部分写实外,还虚构了部分有关生活作风、道德品质的情节。

在小说连载过程中,陈秀琴及其亲属以小说损害了吉文贞的名誉为由,先后两次找到报社要求停载。《今晚报》社以报纸要对广大读者负责为由拒绝,并在同年8月召开的小说笔会上授予该小说荣誉奖。

1987年6月,陈秀琴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魏锡林未经其同意在创作发表的小说《荷花女》中故意歪曲并捏造事实,侵害了已故艺人吉文贞和自己的名誉权,《今晚报》未尽审查义务致使损害扩大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魏锡林认为,小说《荷花女》虽然虚构了部分情节,但并没有降低“荷花女”本人形象,反而使其形象得到了提高;另“荷花女”本人已死,陈秀琴不是正当原告,无权起诉,并提起反诉。《今晚报》社认为,报社按照“文责自负”的原则,不负有核实文学作品内容是否真实的义务。

天津中院在近两年的审理期间,走访了天津曲艺团、中国作家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等地,查证了当年邻居、作家、曲艺演员、观众等17个证人,参照文化部颁发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第十一条“关于作者死亡后,其署名等权利受到侵犯时,

由作者的合法继承人保护其不受侵犯”的规定精神,认定公民死亡后,虽然丧失了权利能力,但其生前享有的名誉权利仍受法律保护。损害死者名誉的同时,也会使其在世亲属的名誉受到损害。

因此公民死亡后,其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亲属有权提起诉讼,故“荷花女”之母陈秀琴有权提起诉讼。魏锡林所著《荷花女》体裁虽为小说,但作者使用了吉文贞和陈秀琴的真实姓名,

其中虚构了有损吉文贞和陈秀琴名誉的一些情节,其行为侵害了吉文贞和陈秀琴的名誉权,应承担民事责任;《今晚报》社对使用真实姓名的小说《荷花女》未作认真审查即予登载,致使损害吉文贞和陈秀琴名誉的不良影响扩散,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判决结果

天津中院判令,魏锡林和《今晚报》社分别在《今晚报》上连续三天刊登道歉声明,为吉文贞、陈秀琴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各赔偿陈秀琴400元。同时魏锡林停止侵害,其所著小说《荷花女》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复印、出版发行。

《今晚报》社、魏锡林不服,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津高院在认定天津中院判决合法的基础上,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人名法院报-陈秀琴诉魏锡林、《今晚报》社 名誉权纠纷案

Ⅱ 荷花女的介绍

艺名荷花女,姓名吉文贞,女,相声演员,1926年生于上海。其父是相声艺人吉评三。六岁便登台演唱“太平歌词”,从此开始艺术生涯。1933年在南京夫子庙正式“撂地”演出,始用艺名。

Ⅲ 谁有“荷花女”案件的判决书

(一)判令被告魏锡林在《今晚报》或其他报刊连续三天发表声明,为死者吉文贞版恢复名誉权,向原告陈秀琴赔礼道歉;判令被告《今晚报》刊登原告所写介绍吉文贞的生平文章,并在文前加编者按,对原告赔礼道歉。如二被告拒绝执行,由人民法院在其他报刊刊登与上述内容相同或判决书主要内容的公告,其费用由二被告分担。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陈秀琴因治病等受到的实际损失170余元。至于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而要求经济赔偿的数额,按照我院第四次民事业务研讨会纪要提出的标准确定400元,总计约600元,由二被告按其责任大小分担。

(三)判令被告魏锡林所著《荷花女》一书今后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复印、出版发行。

(四)《今晚报》社在1987年8月授予魏锡林创作《荷花女》一书所得的荣誉奖证书由人民法院予以收缴。

(五)关于作者魏锡林所得稿酬,一种意见是应按非法所得予以收缴;另一种意见认为可以不管。我们倾向于后一种意见。

(六)诉讼费20元由二被告各负担10元。

Ⅳ 先来个简单的:荷花女的太平歌词传世音频都有那些

鹬蚌相争 我是知道的

Ⅳ 形容荷花美女的诗句

描写“荷花”与“美人”的诗句如下:

1、灼灼荷花瑞,亭亭出水中。一茎孤引绿,双影共分红。色夺歌人脸,香乱舞衣风。名莲自可念,况复两心同。——《咏同心芙蓉诗》隋·杜公瞻

2、竹坞无尘水槛清,相思迢递隔重城,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宿骆氏亭寄怀崔雍崔衮》唐·李商隐

3、凿破苍苔涨作池,芰荷分得绿参差。晓开一朵烟波上,似画真妇出浴时。——《咏莲》宋·杜衍

4、玉雪窃玲珑,纷披绿映红;生生无限意,只在苦心中。——《莲藕花叶图》元·吴师道

5、雨馀无事倚阑干,媚水荷花粉未乾。十万琼珠天不惜,绿盘擎出与人看。——《荷花》宋·王月浦

6、涌金门外凉生早,无数荷花斗娇好。自怜贫病不出门,无奈心情被花恼。夜来一雨愁思浓,晚看玉露垂庭草。便须扶杖买兰舟,莫待红妆被霜老。——《荷花》宋·湛道山

7、移舟水溅差差绿,倚槛风摇柄柄香。多谢浣沙人未折,雨中留得盖鸳鸯。——《莲叶》唐·郑谷

8、一雨池塘水面中,淡磨明镜照檐楹。东风忽起垂杨舞,更作荷心万点声。——《雨后池上》宋·刘颁

9、一江烟水照晴岚,两岸人家接画檐。芰荷丛一段秋光淡,看沙鸥舞再三,卷香风十里珠帘。画船儿天边至,酒旗儿风外飐,爱煞江南。——《水仙子·咏江南》元·张养浩

10、夜深庭院寂无声,明月流空万影横。坐对荷花两三朵,红衣落尽秋风生。——《秋初夜坐》元·赵雍

11、秀樾横塘十里香,水花晚色静年芳。胭脂雪瘦薰沉水,翡翠盘高走夜光。山黛远,月波长。暮云秋影照潇湘。醉魂应逐凌波梦,分付西风此夜凉。——《鹧鸪天.赏荷》金·蔡松年

12、斜雨飞丝织晓空,疏帘半卷野亭风。荷花开尽秋光晚,零落残红绿沼中。——《北亭》唐·李群玉

13、小桥划水剪荷花,两岸西风晕晚霞。恍似瑶池初宴罢,万妃醉脸沁铅华。——《荷花》宋·白玉蟾

14、霞包霓荷碧,天然地,别是风流标格。重重青盖下,千娇照水,好红红白白。每怅望,明月清风夜,甚低迷不语,妖邪无力。终须放,船儿去,倩香深处住,看伊颜色。——《荷花媚·荷花》宋·苏东坡

15、西子湖边水正肥,鸳鸯双浴湿红衣。蜻蜓立在荷花上,受用香风不肯飞。——《湖边》宋·崔复初

16、吴姬越艳楚王妃,争弄莲舟水湿衣。来时浦口花迎入,采罢江头月送归。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采莲曲二首》唐·王昌龄

17、晚日照空矶,采莲承晚晖。风起湖难渡,莲多采未稀。棹动芙蓉落,船移白鹭飞。荷丝傍绕腕,菱角远牵衣。——《采莲曲》梁·萧纲

18、团团堤路行无极,一株一步杨柳碧。佳人反覆看荷花,自恨鬓边簪不得。——《东湖看荷花呈愿父》宋·宋自逊

19、田田八九叶,散点绿池初。嫩碧才平水,圆阴已蔽鱼。浮萍遮不合,弱荇绕犹疏。半在春波底,芳心卷未舒。——《新荷》唐·李群玉

20、天机雪锦织鲛绡,艳朵亭亭倚画桥。无垢自全君子洁,有姿谁想六郎娇。翠房分菂莲须褪,玉藕抽丝暑叶摇。花里不妨呼净友,采香须棹月明桡。——《荷花》宋·董嗣杲

Ⅵ 吾本是,荷花女, 衷肠未诉泪如雨。 君若看到荷花泪, 可知荷花几多苦 吾本是,荷花女, 只是与君心相许

花语
吾本是,复制荷花女,
衷肠未诉泪如雨。
君若看到荷花泪,
可知荷花几多苦?

吾本是,荷花女,
只是与君心相许。
今宵为君把歌唱,
句句都是伤心曲。

吾本是,荷花女,
朝朝暮暮为君舞。
看尽人间多少事?
知己只有吾和汝。

吾本是,荷花女,
梦里与君做诗侣。
但愿天下有情人,
总有一天成眷属。

吾本是,荷花女,
一片芳心请记取。
他年荷花盛开日,
朵朵带去吾祝福。
参考资料:《诗词三百首》,作者:白玉

Ⅶ 谁知道老相声演员“荷花女”的情况

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陈秀琴,女,80岁

被告:魏锡林,男,52岁,中国民主促进会天津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

被告:《今晚报》社 法定代表人:李夫,总编辑

案情:

原告陈秀琴系天津市解放前已故艺人吉文贞(艺名荷花女)之母。1940年,吉文贞以“荷花女”之艺名参加天津“庆云”戏院成立的“兄弟剧团”演出,从此便以“荷花女”之艺名在天津红极一时,1944年病故,年仅十九岁。

被告人魏锡林自1986年开始,以“荷花女”为主人公写小说,同年2月至6月间,曾先后三次到原告陈秀琴家了解“荷花女”的生平以及从艺情况,并向“荷花女”之弟吉文利了解情况并索要了照片。随后创作完成小说《荷花女》。该小说约十一万字。

该小说使用了吉文贞的真实姓名和艺名,原告陈秀琴在小说中被称为陈氏。小说中虚构了吉文贞从17岁到19岁病逝的两年间,先后同许扬、小麒麟、于人杰三人恋爱、商谈婚姻,并三次接受对方聘礼之事。其中说于人杰已婚,吉文贞“百分之百地愿意”做于人杰的妾。小说还虚构了吉文贞先后被当时天津帮会头头、大恶霸袁文会和刘广奸污而忍气吞声、不予抗争的情节。小说在最后影射吉文贞系患性病打错针致死。同时,该小说虚构了原告陈秀琴同意女儿做于人杰的妾和接收于家聘礼的情节。该小说完稿后,未征求原告等人的意见,作者即投稿于《今晚报》社。《今晚报》自1987年4月18日开始在副刊上连载该小说,每日登出一篇,截至同年6月12日刊登完毕,共计连载56篇。刊登中并加了插图。

小说连载过程中,原告陈秀琴及其亲属以小说插图及虚构的情节有损吉文贞的名誉为理由,先后两次到《今晚报》社要求停载。《今晚报》社对此表示,若吉文贞的亲属写批驳小说的文章,可予刊登;同时以报纸要对读者负责为理由,将小说题图修改后,继续连载。

为此,原告陈秀琴于1987年6月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魏锡林未经原告同意,在其创作发表的小说《荷花女》中故意歪曲并捏造事实,侵害已故艺人吉文贞和原告的名誉。《今晚报》社在原告要求其停止刊载时未予停载;报社所作《荷花女》题图也有损于吉文贞形象,其肖像权也受到侵害。故要求魏锡林及《今晚报》社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小说《荷花女》不得出版;魏锡林赔偿原告精神损失及经济损失费800元;《今晚报》社赔偿原告精神损失及经济损失费2000元。

被告魏锡林辩称:《荷花女》为小说体裁,作者有权虚构。创作小说的目的,是通过对荷花女悲惨命运的描写,使读者热爱新社会,痛恨旧社会。小说并未损害荷花女之形象,而是美化抬高了她的形象,故不构成侵权。且吉文贞本人已故,原告陈秀琴与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无权起诉。并反诉:由于原告起诉造成本人名誉的损害及经济损失,要求原告陈秀琴为其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被告《今晚报》社辩称:报社对小说不负有核实内容是否真实的义务,如该小说构成侵权,按“文责自负”原则,责任应由作者本人承担。吉文贞早已死亡,保护死者名誉权没有法律依据。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审理认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死亡后,亦不能例外。不保护已死亡公民的名誉权,就不能对公民生前的名誉进行有效的保护。小说虽允许虚构,但使用公民真实姓名为小说人物,不顾其人格尊严,随意进行虚构,则是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该小说虚构原告母女有关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等情节,贬低了死者吉文贞的人格,损害了吉文贞的名誉,也必然不同程度地损害其在世亲属的名誉。同时,小说对原告陈秀琴的描写,也使其名誉受到损害,并在经济上受到一定损失。被告《今晚报》社在原告陈秀琴两次提出小说《荷花女》损害了其女吉文贞名誉,要求其停载的情况下,仍继续连载,使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的名誉在更大范围内受到损害。《今晚报》社的行为已侵害了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的名誉权,亦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陈秀琴在其女儿及本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有权提起诉讼。两被告提出不应保护死者名誉权及原告无诉权的主张,显然缺乏根据,本院不予采纳。小说连载中的插图、题图无明显侵权情况,对原告主张插图侵权,本院不予支持。被告魏锡林反诉原告侵害其名誉权没有根据,本院予以驳回。

综上所述,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于1989年6月21日判决如下:

1、被告魏锡林、《今晚报》社承担侵害吉文贞(荷花女)及原告陈秀琴名誉权的责任,分别在《今晚报》上连续三天刊登道歉声明,为吉文贞及原告陈秀琴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其道歉声明的内容及版面由本院审定。被告如拒绝执行,本院即在其他报刊上刊登为吉文贞及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公告,其费用由拒绝执行的被告负担。

2、被告魏锡林、《今晚报》社各赔偿原告陈秀琴损失费400元。

3、被告魏锡林应停止侵害,其所著小说《荷花女》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复印、出版发行。

4、原告及二被告其他诉讼请求,均予以驳回。

5、以上一、二、三项,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

宣判后,二被告不服,以原理由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审理,认为: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公民死亡后,虽丧失了权利能力,但其生前享有的名誉权仍受法律保护。损害死者名誉的同时,也会使其在世亲属的名誉受到损害。因此,公民死亡后,其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亲属有权提起诉讼。魏锡林在其小说中使用吉文贞和陈秀琴的真实姓名,虚构有损她们名誉的故事情节,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其行为侵害了她们的名誉权,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今晚报》社对使用真实姓名的小说未作认真审查,即予登载,致使损害吉文贞和陈秀琴名誉的不良影响扩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说明是非责任,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双方于1990年4月20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为消除魏锡林所著小说《荷花女》不良影响,由《今晚报》社负责将双方商定的陈秀琴所写介绍吉文贞生平真实情况的来信,魏锡林所写表示道歉的复信,在原连载该小说版面上刊登,并加有道歉内容的编者按,于本调解书送达后十日内执行完毕。

2、经济赔偿问题双方自行解决。

3、魏锡林原著小说《荷花女》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印、出版发行。小说修改后, 版发行必须征询吉文贞有关亲属的意见。

Ⅷ 荷花女是什么意思 荷花不就是莲花吗 莲花中通外直不蔓不枝 意思是荷花女是直女

肯定是直女 结过三回婚呢,说点题外话,我xiao《打面缸》就听怹的唱片⋯

Ⅸ 荷花美女的诗句

【荷花】 清. 石涛
荷叶五寸荷花娇,贴波不碍画船摇;
相到薰风四五月,也能遮却美内人腰容。
【采莲曲】王昌龄
荷叶罗裙一色裁, 芙蓉向脸两边开。
乱入池中看不见, 闻歌始觉有人来。
【咏同心芙蓉】隋·杜公瞻
灼灼荷花瑞,亭亭出水中。一茎孤引绿,双影共分红。色夺歌人脸,香乱舞衣风。名莲自可念,况复两心同。
【采莲曲】隋·殷英童
荡舟无数伴,解缆自相催。汗粉无庸拭,风裙随意开。棹移浮荇乱,船进倚荷来。藕丝牵作缕,莲叶捧成杯。

Ⅹ 西施被称为“荷花女神”,这是为何

据说是西施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正在荷花开的正好看的时候竟然一时之间不开了,所有叫她荷花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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