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草案件
❶ 山间的兰草花阅读答案
1、题目《山间的兰草花》有什么含义?
答案:①指长在深山,冰清玉洁的兰草花;②指来自农村,朴实上进的叶小花。
2、请找出课文中对人物外貌描写的句子,并说说它的作用。
答案:皮肤黝黑,脸庞宽大,穿着一件洗得泛白的宽大的T恤衫,但却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
这里的外貌描写充分展示了叶小花朴实而清新的特点,与后文对兰花草的描述相呼应,又照应了题目。
3、找出文中画线处a中的反义词。
答案:清新-张扬 素雅-妖艳。
4、文中画线处b里“我用另一方式”是指什么方式?你认同她的方式吗,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指表扬认同的方式。这个老师注意观察学生并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保护学生的自尊心与学习的积极性,这点很可取。她打破了教师权威,以学生为本,以人为本,适合当前教育。
5、请对下面一句话加以评析。
哪怕是一朵长在深山,无人留意的小花,也要开出自己美丽的风采,溢出自己独特的芬芳。
答案:运用象征手法,写出了叶小花凭着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进步。鼓励我们要自信,要顽强,要永不言放弃。
❷ 恩施警方破获特大涉野生兰草案,该案件中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恩施州公安部门在推动夏天社会治安严厉打击治理“百日行为”中,取得成功查获一起涉野生兰草案,抓捕首犯冯某以内的嫌疑人13人,涉案人员野生兰草数达21万余株。
下一步,恩施州公安部门将持续保持对违法采挖、交易国家保护区绿色植物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分析深查,保证搞出幅度、搞出气势,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性,为“百日行为”再添战绩。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要求,违背国家要求,违法砍伐、损坏珍贵树木或是国家保护区的别的绿色植物的,或是非法收购、运送、生产加工、售卖珍贵树木或是国家保护区的别的绿色植物以及产品的,处三年以下刑期、拘留或是管控,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内刑期,并处罚金。
❸ 采野生水晶兰会坐牢吗
会的。
法采挖野生兰花草属于违法行为,保护野生兰花人人有责,野生兰花属于我国重点保护植物,乱采滥挖野生兰花,会导致部分野外种群频危,影响生态环境。
非法采挖、销售、收购野生兰花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犯罪,可能会被刑拘。”各地主管部门已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挖及贩卖野生悄液兰花的行为,大家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不要以身试法,应共同抵制乱采滥挖野生兰花的行为,呼吁和组织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保护野生兰科植物的行动中来,让兰花这一珍贵的植物资源在山野中自由生长。
明白保护绿水青山就是留得金山银山的道理。下面是2022年以来发生的3起非法采挖野生兰草被刑拘案件,每一个人看完都应时刻保持警醒。
2022年3月14日,福建省邵武市公安局城区森林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水北镇下坪村后山采挖野生兰花。接报后,在水北派出所配合下,森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并成功将已经采挖完野生兰花下山的冯某和洪某抓获,当场查获野生兰草500多株。
迫于压力,另外两名嫌疑人于次日主动投案自首,并上缴非法采携渣挖的野生兰花。后经相关司法鉴定所工程师鉴定,确认该4人采挖的700余株野生兰花均为寒兰,属兰科兰属植物。4人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目前启隐物邵武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这起案件也成为自2021年9月,兰花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来,福建省破获的非法采挖野生兰花第一案。该案的办理,不但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更给养花爱好者上了一堂法律课。
❹ 涉案21万余株!湖北警方破获全国涉兰草第一大案,嫌犯会被怎么判
湖北警方破获全国涉兰草第一大案,嫌犯将会判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件事情应该如何定性?
近年来下山兰,原生苗等概念的兴起,导致野生兰草价格不断走高,成为不法分子牟利的目标,野生兰草物种生存状况也在不断恶化,尽管说,在此次案件中已经抓捕36人,但是我认为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仍然会出现顶风作案的想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专属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警方已要求短视频平台下架相关短视频,并加强内容监管,确保此类意外事件再次发生,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涉案人员一定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❺ 湖北警方侦破涉野生兰草大案,涉案21万余株,涉事人员将面临怎样的制裁
以根据情节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受到法律制裁。
兰草因为优雅,清香,观赏价值高而受到人们的喜爱,于是就有人发现了这个商机,开始采挖野生兰草在网上进行售卖。并且还拍摄一些短视频,以直播的方式向网友们售卖。最终森林警察队在网上巡查的时候发现了这件事,随后展开侦查,破获了这起野生兰草大案。而这些涉案人员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已经卖出20多万株。
野生兰草属于濒危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野生兰草中的春兰,惠兰等品种,大部分分布在湖北,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在2021年新发布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兰科,兰属的所有物种,除了兔耳兰之外,全部被列入了重点保护之中。非法采集,售卖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非法采集售卖,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❻ 河南农民采三株兰草为什么被判刑3年
河南卢氏县农民秦某在林坡上挖了 3株兰草,回家路上被当地森林公安查获。2016年12月,卢氏县法院认定秦某挖的兰草是蕙兰,属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判他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属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此事曾引发热议,日前有了新进展。
“我想挖回来栽家里,开花能有点香味,不知道是犯法。”秦某,今年5月10日他向卢氏县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法院再审该案,判其无罪。
5月23日,卢氏县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称,经审查,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决定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被行政处罚后又被公诉,采3株兰草获刑
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2016年4月22日,秦某在未办理野生植物采集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卢氏县徐家湾乡松木村八里坪组柿树沟林坡上采挖兰草一丛三株,返回途中被卢氏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
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挖的兰草系兰属中的蕙兰。
法院认为,秦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蕙兰3株,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属情节严重。
《河南法制报》曾在2017年4月报道过该案。该报道称,秦某采挖兰草后,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这一行政处罚信息被当地检察官发现后,该案“上升”为刑事案件。
报道称,2016年8月29日,卢氏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查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上的这一行政处罚信息时,认为秦某已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卢氏县森林公安局应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遂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卢氏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该通知书后,依法对秦某立案侦查,并顺利移送起诉。
2016年12月22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下达一审判决,判秦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申请再审请求判“无罪”,法院决定再审
该案案情公开后,引发了公众热议。该判罚是否过重?秦某是否故意盗采?
2017年4月报道,卢氏县检察院检察官侯王勇介绍了相关案情。
“2006年卢氏盗挖兰花情况严重,主要是外地人,像南川、陕西的人都来挖,当时网上炒作这个兰花最贵有400万左右。卢氏盗挖非常严重,直观判断,我们办案的都知道是蕙兰,但在办案中必须得鉴定。4月22日查获,4月29日接到群众举报,向森林公安了解情况,正好是鉴定结果出来的时间,所以我们发了立案通知。”侯王勇称。
侯王勇在上述报道中介绍,当时秦某被森林公安查获时,还有两个同行的人,其中一个供述自己从2015年开始就以贩卖兰草牟利,检察机关认为,虽然是单独行为,另案处理,但从同行供述中可以印证,秦某并非不知道自己所挖的野草实际是兰草。
“一起的这个人叫秦帅,秦帅供词非常稳定,他说‘我听说这个兰花非常值钱,2015年开始陆陆续续在卢氏的境内挖了应该是52株,为了挣钱贩卖兰花。’在院子里查获了几十株兰花,都有笔录,秦帅判有期徒刑一年。从秦帅这里也印证了他知道自己挖的是什么。” 侯王勇称。
对此,5月24日,秦某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当日他确实是和秦帅一同回家,途中他在路边挖了3株兰草,他知道秦帅卖过兰草。“也就卖个十块二十块,我们这山上不缺这个(兰草),到处都是。”
报道称,对于卢氏县法院认定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蕙兰”,国家林业局称,目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官方只发布了第一批,蕙兰不在其中,并非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该案一审判决发生效力后,秦某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判其无罪。“我想挖回来栽家里,开花能有点香味,不知道是犯法。”秦某说。
再审决定书显示,2018年5月10日,秦某向卢氏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判决申诉人无罪。
❼ 求《兰草》阅读答案
参考答案:
1、①(咒)骂;②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增长。
版2、具有超强生命力(生命力极权强、顽强拼搏,或其它相同意思的表达);想见(兰草);肃然起敬。
3、反衬或衬托(或对比)。
4、惊喜、敬佩。
5、不断地从与日俱增的淤泥中挣出身子,突破了半米多深的淤泥封锁。
6、①描写或描绘、绘;②赞(美、颂等)。
7、本题难度较大,评分应从激励出发,不必苛求能否构成排比,只要所写的短句中又恰当的,一句给1分,给满2分为止。若其中出现有创意的某个短句即可高给满分。(原句:兰草威武不屈,奋斗不止,争得了自己的生存,获得了发展的先机。仅供参考。)
8、揭示(表现、突出等)主旨(中心、主题等);含义理解要点:①两者同样具有超强的生命力,或顽强拼搏的精神;②战胜灾害(困难),重建家园(美好生活)。
9、本题鼓励学生各抒己见,不论选句是否恰当,只要言之成理都应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