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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烙和宫锁连城对比

发布时间: 2021-01-21 03:55:03

Ⅰ 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触犯了什么法律

男女掉包,长大后相爱
有一个人大夫人,也有个妾
中间都是娶了一个刁蛮的公主
后面的情节就不太一样啦

Ⅱ 于正和琼瑶那次抄袭是在几几年

抄袭行为发生时抄间是2012年,打官司是在2014-2015年

于正(原名余征)抄袭琼瑶(原名陈喆)事件的时间线是这样的:

1992年10月 琼瑶完成《梅花烙》剧本

1993年6月琼瑶完成《梅花烙》小说

1993年10月电视剧《梅花烙》播出

2012年底 于正完成《宫锁连城》剧本

2014年4月《宫锁连城》电视剧在湖南卫视播出,琼瑶观看后认为该剧故事架构和大量核心情节如偷龙转凤等抄袭其作品《梅花烙》,随即起诉

2014年5月 北京中院受理琼瑶诉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2014年12月 法院一审宣判琼瑶胜诉,下达(2014)三中民初字第07916号判决书判令于正赔偿琼瑶经济损失500万元。于正不服上诉。

2015年12月 北京高院下达(2015)高民(知)终字第1039号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你想了解更详细的事件经过可以去看一下判决书

Ⅲ 为什么说宫锁连城和梅花铬一样的剧情

因为是抄袭的。

于正编剧作品电视剧《宫锁连城》剧情刚曝光便有抄袭琼瑶原著《专梅花烙》的声属讨。开播后观众们不难发现《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原剧情一目了然。后来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令《宫锁连城》与《梅花烙》的对决趋于白热化。

2020年12月21日晚,编剧余飞、宋方金等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出现在综艺中进行话题炒作,以此追逐点击率、收视率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反感,呼吁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多宣传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尊重原创。次日这封联名信上的署名人员增加至156位。

2020年12月31日于正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向琼瑶道歉。

Ⅳ 你是怎样看待,于正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这一事,向琼瑶道歉

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于正发文就《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一事正式向琼瑶道歉,而琼瑶也发文称终于等到了迟来的道歉。不过,对于于正这份道歉信,很多网友都不买账。而在我看来,于正此前对这事那么高调,态度也很强硬,突然间却变怂了,确实不太符合常理。而且从时机来看,于正算是被迫道歉的。


总的来说,于正此次道歉并不诚心,但无论怎么说,这对琼瑶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她终于等到了于正道歉的这一天。

Ⅳ 如何评价《宫锁连城》著作权侵权一案

核心定理: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保护的是表达。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但并非作品中的任何要素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本身。
若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应当是表达构成实质性相似。

什么是表达?
表达不仅指文字、色彩、线条等符号的最终形式,当作品的内容被用于体现作者的思想、情感时,内容也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但创意、素材或公有领域的信息、创作形式、必要场景和唯一或有限表达则被排除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
剧本和小说均属于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中思想与表达界限的划分较为复杂。文学作品的表达既不能仅仅局限为对白台词、修辞造句,也不能将文学作品中的主题、题材、普通人物关系认定为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
文学作品的表达,不仅表现为文字性的表达,也包括文字所表述的故事内容,但人物设置及其相互的关系,以及由具体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先后顺序等构成的情节,只有具体到一定程度,即文学作品的情节选择、结构安排、情节推进设计反映出作者独特的选择、判断、取舍,才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

案例-琼瑶《梅花烙》与于正《宫锁连城》的判决
琼瑶方面,上诉时概括了于正抄袭的21个主要情节。最终法院判决确认了其中的9个主要情节,存在实质性相似,并认定剧本《宫锁连城》作品涉案情节与原告作品剧本《梅花烙》及小说《梅花烙》的整体情节具有创作来源关系,构成对剧本《梅花烙》及小说《梅花烙》改编的事实。用通俗的话来说,抄袭情况属实,于正方面需向琼瑶方面赔偿500万并公开道歉。
情节1——偷龙转凤,是法院认定为抄袭的情节之一。让我们以此为例,来探索著作权法中思想和表达的界限。
(1)偷龙转凤,如果该情节概括到了“偷龙转凤”这一标题时,属于思想
(2)如果该情节概括到了“福晋无子,侧房施压,为保住地位偷龙转凤”,仍然属于思想
★(3)但对于原审判决所认定的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等细节的情节,则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且不属于唯一或有限表达以及公知领域的素材。
陈喆(琼瑶本名)对于情节1中的设计足够具体,可以认定为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具体是福晋连生三女无子,王爷纳侧福晋地位受到威胁后,计划偷龙转凤,生产当日又产一女,计划实施,弃女肩头带有印记,成为日后相认的凭据,该情节设计实现了男女主人公身份的调换,为男女主人公长大后的相识进行了铺垫,同时该情节也是整个故事情节发展脉络的起因,上述细节的设计已经体现了独创性的选择、安排。
(4)虽然与余征抽象概括的第4、5层级相比,原审判决中对于情节的认定未概括某些细节,如如眉挑衅映月、将军亲临佛堂施压等,但并未影响该情节属于表达的判断。

什么是公知素材?
在法院判决中,有3个情节被判为公知素材,相关情节安排不具有独创性,不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分别为情节6“弃女失神,养亲劝慰”、情节14“纳妾”、情节17“福晋询问弃女过往,誓要保护女儿”。
对于其他作者来说,也有启发意义,值得探索一二。这些情节内容来看,基本基于社会现实、历史风俗和人之常情。没有独创的表达,不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

上诉成功的重要关键
a.人物关系对比图
b. 相似情节比对表
c.情节排布与推演过程(如果基本排布及推演过程一致,部分情节顺序差异如果不引起作品涉案情节内在逻辑和情节推演的根本变化,则仍然是实质相似的)
d.不寻常的细节设计同一性 (原被告作品均提及福晋此前连生三女,但后续并未对该三女的命运做出后续安排和交代。)
e. 受众对两个作品相似性的感知 (在案件中,某网站的观众调查也被法院列作参考。有极高比例的观众认为宫锁连城与梅花烙高度相似。)
这些都是在侵权认定中衡量的关键因素,作者们在维权时可以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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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和《梅花烙》《绝色双娇》《小皮匠登基》《宫锁连城》是一个剧情的电视剧,一个剧情的!!!!!

《名扬花鼓》这个电视剧里有公主被换成男孩的剧情,那位娘娘还在孩子手上咬了一个牙印,但是不知道是不是你要的那个?

Ⅶ 于正的宫锁连城真的抄袭梅花烙

特地看了两部剧对照了1下,琼瑶剧只是剧情拖拉哭戏咆哮戏太泛滥,版编剧不至于把电视剧编的权如此侮辱观众的智商。但是于妈真的做到了后者,这戏里的主角的智商情商实在可歌可叹~琼瑶阿姨看完后绝对不会承认是百分百抄她的…为了避开雷剧,我给老妈买了电视盒子和1年的vip,可是1080p的净是雷剧,好悲伤…

Ⅷ 《宫锁连城》到底有没有抄袭《梅花烙》

有的

《梅复花烙》是根据作制家琼瑶小说《梅花三弄》三部曲之第一部《梅花烙》改编,由沈怡执导,陈德容、马景涛、沈海蓉、鲁文、宋逸民等联袂主演的古装电视剧。
该剧讲述了王府大院里凄美感人的爱情以及骨肉分离的母女相识相知却不能相认的亲情故事,并于1993年10月13日在台湾中视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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